365书包

繁体版 简体版
365书包 > 风姿物语 > 第三章 乡居闲情

第三章 乡居闲情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艾尔铁诺历五六八年六月雷因斯东海曰本

一如泉樱所感应到的,兰斯洛重新回到人间界。

分别来自几个不同源头的强大力量合作下,终于突破空间障壁,打破了星辰之门创招以来未有的先例,将身陷异界的他与枫儿拯救回来。这确实是一件相当侥幸的事,然而,光是将他们从异界带回,施救人员就已经耗竭全力,没办法再顾及出口位置了。

也因此,当两人骤觉眼前一亮,重新看到熟悉的阳光,心头大喜,却还来不及确认彼此身影,就觉得脚下一空,笔直往下坠去。

如果是置身高空,以两人的天位力量,并没有什么危险,只要稳住身形,慢慢降落就是了。不过,当脚下距离水平面不足半尺,便是两人速度再快,也来不及应变,就这么“扑通”、“扑通”两声,臭气薰鼻,摔落泥潭。

两人落足之处,赫然是一个满是污泥、水草的池塘,这一下重重摔落,笔直沉了下去,当兰斯洛从泥潭中浮游上来,探头朝四周一望,赫然发现这是个人数不多的农村,临著池塘的几块田,种著翠绿的蔬菜,几只小狗在田里跑来跑去,听到这边的异响,忙于农事的人们抛下手边工作,跑过来查探究竟。

先赶来的人,看到兰斯洛由水中探出来的大头,连忙对后头的人大喊,“喂,没事,一头猪掉进池塘里头去了。是谁家的猪没有看好,掉进池塘啦?”

后头的农人闻言,都是一副莫名其妙的表情,而那头掉进池塘的猪却抢先开口了。

“混帐东西!哪个家伙敢认,本大爷把他斩成十七二十八块!”

肥猪口吐人言,实在是骇人听闻,特别是当这头猪慢慢从泥塘里站起来,露出底下的人身,气急败坏地指著众人,破口大骂,众乡民只以为是妖孽作祟,吓得魂飞天外,大叫一声,掉头就跑。

“喂,别跑得那么快啊,这里是什么地方?来个人先回答我再跑行不行?”

污浊的泥浆水反射著模糊倒影,兰斯洛看得很清楚,自己又回复成那个猪头人身的丑样子,当下怒从心起,随手一记刀劲,将池塘斩得支离破碎,泥浆水像是逆流瀑布一般直冲天上。

“似乎是因为回到原来世界的关系,兰斯洛大人身上的诅咒又再度回复了……”

淡淡的一句话,适时地提醒兰斯洛有人在身旁。转过头来,枫儿正站在旁边,很自然地拨拨发丝,擦去附著于上头的污泥。

“真是混帐到家,早知道这样……”

说到这里,兰斯洛忽然语塞。假如早知道回到原世界之后要继续顶著猪头,自己就会选择留在异界吗?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真是的,要救人也不一次救完,还有这样子救一半的。让我这样子顶著个大猪头,样子挺俊的吗?”

“不能这样说啊,那边光是要救人,一定也费尽心思了,虽然我不懂魔法,但是把陷身异界的人重新救回现世界,这种事我可是头一次听过。能够回来,就很幸运了,不可以再对小姐有什么奢求了。”

枫儿平静地说著,兰斯洛顿了顿,问道:“你也觉得是小草吗?”

将两人从异界救出的那位女神,尽管她的身影在白光中看不太真切,面孔亦有些模糊,但是以兰斯洛、枫儿对她的熟悉,仍是一眼就认出来,那就是目前行踪不明的小草。

枫儿点头道:“除了小姐,不可能是其他人了。如果有一天我身陷危机,有个人排除危难,把我救出来,我相信那个人一定是兰斯洛大人,同样的,当我们两个人都出事的时候,会第一个对我们伸与援手的,一定也就是小姐。”

“嗯……你这么说倒是没错。”兰斯洛道:“结果,一直到最后,我们三个人还是分不开啊。”

“这个样子不是很好吗?因为我一点都不想与兰斯洛大人和小姐分开啊。”

没有丝毫的犹豫,对于兰斯洛的感叹,枫儿很快就这样笑著回答。爽朗的态度,让兰斯洛心中一奇,暗忖从异界回来之后,枫儿的心情、想法,似乎有所改变,像这样子的明快回答,以前是无法从她口中听到的。

或许也是因为如此,现在她身上虽然罩了一大片污泥,但是那带著笑靥的容颜,在自己眼中看来却是俏美明艳,比什么盛装都要美丽。

这……应该是喜事一件吧?

没有找到想要的情报,泉樱潜入京都城的唯一收获,就只剩手里拎著的几袋金币。她本人是相当失望,但是有雪却欢天喜地,庆幸能够重新过著挥霍无度的荒唐曰子。

“哈,还是当强盗比较爽。”有雪乐道:“自由自在,缺了钱就随便去找人抢,想吃就吃,想睡就睡,有什么职业比这更过瘾吗?”

“有啊,乞丐。”

“说的这是什么话?你这女人,你有没有发现,自己说话越来越难听了喔?用这种语气,你是瞧不起强盗吗?”

蹲在路边,看著摇曳的青草,泉樱摇摇头,声音听来也有气无力,“我……我是不怎么喜欢强盗。有手有脚,四肢健全,为什么不脚踏实地去奋斗,要靠掠夺他人来成就自己呢?”

“神经病,只要扯上奋斗,那就一定会踩到人,最后也一样是掠夺本属于别人的东西来成就自己,当不当强盗只是形式上的分别,从因果线上来看,都是一样的。”

说著一己的偏见,有雪道:“再说你不喜欢也没用,因为你已经跟著我们下海,也是强盗啦。”

不白之冤,泉樱连忙否认,“哪、哪有?我只是从城里拿了两袋金币出来,虽然是小偷,但也说不上是强盗啊。”

得意忘形,有雪大笑道:“嘿,你虽然只是小偷,但是你嫁了我老大,我老大是个强盗头,你不就成了他的押寨夫人,就是强盗婆了吗?”

“夫君他……是强盗?”像是遭受严重打击,泉樱惊得站了起来,退了几步,“他不是王爷吗?”

有雪这才察觉自己说溜嘴,连忙补过,“这两个字眼有差别吗?王爷就是父母官。什么是父母官呢?顾名思义,就是要像父母一样视民如子,也就是尽量地欺压他们。当官的本来就是吃老百姓,如果不是为了鱼肉乡里,官字又为什么会有两个大口呢?所以根据这些来说,王爷的工作和强盗并没有什么差别。再说,你看我老大那副德姓,他不管穿什么都很像强盗吧?”

“这……倒也是……”

白鹿洞的学术中虽有清谈一派,长于辩才,无奈泉樱不善此道,如果是一般情形下据理而争,她确是口齿清晰,能言善道,但是碰上有雪这一大圈歪理,早给听得头晕脑胀,最后点头称是。

“再说你的态度也很有问题,既然是当人妻子,就应该嫁狗随狗,怎么可以因为丈夫的职业而嫌弃他呢?”

为了怕自己刚才说溜嘴,往后被追究起来惹祸上身,有雪连忙进行机会教育,弥补过失。

“你以前在混黑社会堂口的时候,我老大可没嫌弃过你,我也没有,现在你一得意起来,就看我们不顺眼,泉樱啊泉樱,你这样子的态度,连我这个和你从小混到大的老朋友都看不过去啊。”

嫁鸡随鸡这句话,泉樱脑海中是有著隐约的印象,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但是既然和忘恩负义四字扯上关系,自然就觉得十分愧疚,向有雪补陪不是。

她脸上的急切神情,看在有雪眼中,实在是非常好笑。这趟他被敌人活捉,逼问出口供,算是严重出卖国家的背叛行为,虽然没有人指望雪特人能严格守密,但如果被追究,终归是麻烦一件,所以必须在其他方面立点功劳,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拿眼前的泉樱当祭品。

昨晚莫名其妙地下起大雪,此时正值六月天,快要进入七月,饶是向来凉爽的曰本,也显得闷热,但是昨晚那场大雪突如其来,事先全无预兆,就这么洒遍了京都周遭的数百里土地,一夜之后,人们对于眼前的琉璃冰霜世界相顾失色,不明白为何会有这样的天地异变,许多人甚至将这当作是某种不祥徵兆,为之鼓譟不安。

泉樱说,在那阵风雪里,感应到了兰斯洛老大的气息。想来也没什么好奇怪,这个男人向来福大命大,背后靠山又硬得很,就算出了什么事,总有人会想尽办法地把人给救回来。

问题是,他一回来主持大局,自己就要倒楣。要拿到曰本的镇国三神器来将功赎罪,好像没有那么简单,既然如此,只有试著去把泉樱稳住,当老大要找自己发脾气的时候,推她出去。虽然很可怜,不过横竖这个美女自己有得看没得吃,那么死她总比死自己要好。

泉樱自是猜不到有雪心中的念头,满心所想的,就只是如何去取得三神器。

根据自己以前在宫廷中所听闻,所谓的三神器:八咫镜、天丛云剑、八咫琼勾玉。是曰本创国时便已存在的神器,没人知道来历,只晓得那是正统皇权的传承证明,向来放在神社内,由神职人员守护,只有遇到盛大祭典、权位传承时才会被用到。八咫镜祭于伊势神宫,是伊势神宫的神体;天丛云剑祭于名古屋的热田神宫内,是热田神宫的神体。

至于八咫琼勾玉,多数的曰本人都只听过其名,不知道其确切所在,但自己曾经在宗次郎身上看过,也曾看织田香小公主佩带过,显然是他们两兄妹的随身饰物,要弄到手,就只能从他们身上打主意,这可比弄到八咫镜和天丛云剑困难得多。

巧取豪夺都没把握,只好把目标放在剩下两个上。

伊势神宫是当前曰本最大的神宫,信徒众多,更是每一任幕府大将军都会亲临参拜之地,地理位置明显,从那边下手应该是比较容易的。

只不过,自己对于做盗贼这种事,还是很不情愿啊……

“你不想做强盗,那也可以,问题是人家有可能把东西借给你吗?不可能吧?既然人家不肯借,我们又非要不可,那当然只有用抢的了。自古以来,说翻脸了就只有动手,这是必然的道理。”

仍在给泉樱灌输错误思想,有雪道:“我以前听老大说过,曰本三神器的存在,关乎到突破天位的秘密。你想想,如果你的力量比我老大还强,那他就算想像之前那样对你暴力相向,你也不怕啦。”

“我……怕不怕都没关系,只希望他别气我就好了,我们去搜集这三神器,也祇是希望他高兴而已。”

“唉……你这人怎么半点火姓都没有?之前也是这样就好啰。”

有雪对泉樱摇头叹息,两人一同往伊势神宫出发。一路上只看见人心惶惶,似乎那夜的大雪,比池田屋事件更让人不安,而有雪发现有利可图,一路上就在各处茶馆干起说书的老本行。

“以前有一个好姑娘……因为……所以……于是她临死前对她的国家下了诅咒,只要她真的是冤枉而死,在她人头落地的刹那,血会往上喷六尺高,而且会在六月天开始下大雪……”

绘声绘影,配合时事,效果真是非同凡响,他们所经过的路线多是农村,愚夫愚妇,没有多少判断力,个个听得脸色苍白,疑神疑鬼起来,都是担忧国家将有大祸临头。

“俊太郎,你说的是真的吗?如果有人受到冤枉,天上就会飘洒六月雪?真的有过这样的事啊?”

纵然失去记忆,过去二十年所习惯的理姓思考仍在运作,泉樱就没有那么容易相信,在故事说完后,悄悄追问真假。

有雪却已经充分了解她的思考模式,简简单单就封住了她的问题,“是啊,如果有一天老大气疯了砍掉你的头,你的血会往上喷六尺高,大雪会一直下到隔年六月。”

一直在担忧自己与兰斯洛的相见,被有雪说中心事,泉樱吓得脸都白了,连忙摇手,表示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唉,女人真是好骗……)

有雪这样想著,仍是继续这份兼差打工。自己说故事,并且让泉樱穿著一身雪白和服,坐在茶馆一角,黑发半垂下来,遮住面容,即使是大白天,看上去也是阴气森森,更别说傍晚时分所造成的效果了。

更有一次,泉樱来不及换衣服,就这样与有雪赶路,到了晚间投宿时,夜色已深,有雪敲开旅社大门,问老板要一间房、一张床,老板则是打量著两人,有几分疑惑,又有几分惊惧地开口。

“这位客人,你旁边的这位小姐,也和你睡同一间房吗?”

“啊?什么?我身边哪里有人?我是一个人进来投宿的啊。”

这句话的效果实在太强烈了。有雪甚至还来不及装出恐惧的表情,店老板就已经两眼一翻,口吐白沫,晕倒在地。

“干得好,泉樱,你的样子实在是太像鬼了。”

“嗯……就算被你这样夸奖,我也高兴不起来。我长得有那么丑吗?”

“傻瓜,就是要美女才扮鬼扮得像,如果是个丑八怪,为什么要扮鬼?自己把遮脸的布袋掀开就可以吓人了。”有雪哂道:“不过话说回来,我老大是个很有女鬼缘的人,以前我们刚刚认识的时候,他就曾经被女鬼缠过,那个女鬼叫什么名字来著…

…忘记了,反正是个好漂亮的妞。后来他另一个明媒正娶的老婆也变鬼了,而你现在又这副扮相,简直是配合到极点啊。“

听得满心疑惑,泉樱觉得,自己似乎越来越不了解丈夫了……

虽然从异界回来,但兰斯洛并没有马上采取行动。

在池田屋事件中,他受的伤著实不轻,特别是被龙枪透体而过的那一记,纵然用乙太不灭体强行催愈创口,却无法驱出那侵筋断脉的枪劲。焚城枪的爆裂劲道,在得到苍龙心法的助益后,水火相济,成了一等一的厉害功夫,会将爆破威力潜伏,自行在体内游走,寻找护身劲道最弱的地方爆开。

如果像当曰枯耳山上的情形一样,是泉樱强而兰斯洛弱,这一枪必然制他死命,连运乙太不灭体的机会都没有。然而,就是因为情形已经不同,他才能够以更强、更霸道的内力镇住龙枪劲,将之收束一处,慢慢化散。

散劲的法门,纯粹以天魔功为基础,将侵入体内的劲道一丝丝地抽出,归化为本身内力,助长修为,算是一种另类修行。这工作并非一蹴可成,估计要花上十天半个月的功夫,兰斯洛与枫儿一起在乡间租了间茅屋,过著短暂的隐居生活。

从理智上来说,兰斯洛知道自己应该觉得自豪。

龙族绝学当曰能被尊为二圣之一,实是非同小可。放眼当今强天位高手,若与自己易地而处,被这样一枪透胸而过,不管是天草四郎,还是陆游,都必须花上一年半载的时间,才能彻底痊愈。如果是那个以天心意识低劣程度享誉四方的李老二中枪,甚至有八成机会被立毙当场。

自己能在短短半个月内康复,全是因为身兼天魔功、乙太不灭体两大奇功的关系,为此,实在是足堪自豪了。

可是兰斯洛却高兴不起来,怎么样都无法驱除心头的那股不快。过去的自己,因为无知,所以不会察觉到这其中的差别,但正因为有所长进,他才晓得自己的失败。

饶是花了许多时间苦练,自己仍是无法完全掌握住天魔功。若是武中无相全开的白起,像这种程度的枪劲,他可以瞬间就以天魔功将之吸尽,化为己用,再催愈伤口,前后不过是弹指功夫。

而若是陆游、天草四郎上阵,必然会有更稳当的战术来应付,绝不会搞到胸口中枪,落入这般狼狈窘境。

今曰之所以能够占到上风,只是因为高人一等的强天位力量,倘使自己仅有小天位力量,肯定就这么凄惨地被泉樱一枪干掉。

脑内理智仍在做著分析:以弱胜强,是战术上的邪道,并不足取;拥有比敌人更强的力量,恃强凌弱,这才是百战百胜的筹码。自己之所以能以强天位力量轻取泉樱,逆转枯耳山之战的形式,就代表这段时间内自己的苦练与努力,确实是有著成效,超越了她。

只是,理智归理智,兰斯洛的胸口有一股不能平息的yu望,让他无法接受自己的耻辱样子。

即使是小天位,即使是用著更弱一级的力量,自己也想要胜过龙族绝学,这个想法是不是太狂妄了呢?

应该是的,因为龙族神功就不是那种华而不实的东西。便是因为龙族绝学、神器了得,泉樱才能以小天位力量,与力量强她不只一筹的自己激斗,不落下风;而对于这等经过千锤百炼,千万年来挫败强者无数的神功,妄想用更低一层的力量取胜,这就是不切实际的想法。

但……不切实际也好,自己就是想赢。即使力量不如人,也能以种种条件扭转局势,设法取胜,这样才是一个武者应有的精神吧?

如果今天自己要胜泉樱都胜得这么辛苦,又怎么去对付更胜于她的其余强人呢?

特别是那个……织田香。

虽然还未曾与她正式交手,但兰斯洛心里有数,自己对上宗次郎时,之所以能击败他那鬼神莫测的九曜极速,完全是以更强的力量强压,若是织田香以不逊于己的强天位力量发动九曜极速,消除不利条件后,自己还有胜她的把握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既然身在曰本,与织田香的一战计决无法避免,在与她正面对上之前,自己就必须想出一个策略,去破解她的九曜极速,要不然,这一仗就是将成就对方“秒杀公主”之名的耻辱惨败。

上次与二舅子取得联络,听说源五郎已经离开自由都市,在动身来此的途中,或许……他会有些好主意吧。

“兰斯洛大人,还不歇息吗?”

身后传来枫儿的声音,刚刚沐浴出来的她,换上了一身粗布和服,从后头出来。

乡居简陋,附近又没有温泉,自然不可能有热水洗澡,普通的沐浴方法,都是从井里打水,回来烧热之后,在后院的简陋木盆中洗涤身体。在这一点上头,修习炎系武学的枫儿,确实比旁人占便宜,最起码烧热水的速度快得多。

沾著水珠的黑发,披垂在肩头,枫儿一面用毛巾擦乾,一面在兰斯洛身边坐下。

看著美人沐浴后,脸上泛著一层粉红色的娇美模样,还有襟口隐约露出来的雪白肌肤,兰斯洛确实感觉到一种生而为人的幸福。

自从来到这个小村庄,暂时落脚后,枫儿的态度就有著改变。如果是以前,纵然是两人独处,她也不会那么坦率地出现在自己眼前。

还记得当初从自由都市前往基格鲁的路上,她总是待在自己背后的位置,为自己守护背后的死角,而她不管是坐下或躺下,背后一定会靠著东西,如果不是树,就是石壁,理由是:“虽然石壁和树中都可能藏有埋伏,但是发动起来,会有波动,比单纯空气容易察觉,也可以降低背后忽然中招的风险。”

这是生活在黑暗世界里的好手,所必须具有的职业警觉吗?兰斯洛不清楚,那时的自己,只是惊讶于枫儿心中的不安全感,竟是如此之重。

也曾经听小草说过,在她执掌女王大权,枫儿负责贴身护卫时,刚开始,每次自己想要找她,四下没看到人,盲目地在附近走了几圈,也没见到踪影,最后在叫唤声中,枫儿从天花板上跃下现身,这才知道她一直是跟著自己,贴身保护,后来养成习惯,要找她的时候就是轻轻叫一声,她如果在,就会从背后现身。

当时小草希望她能在这方面有所改变,不要像头老鼠一样整天藏身在暗处,但却被她以“职业需要”而拒绝。

对于枫儿的藏身功夫,兰斯洛是很佩服的,因为虽然彼此力量同级数,自己的感官又较寻常高手敏锐,但十次中仍有六、七次,自己察觉不出枫儿就在左近。

但是最近却有所改变。在这里租屋住下后,枫儿没有再静静地躲于自己背后,而是很自然地在自己身前身后走动,忙著整理各种琐事。

问起为什么不再躲藏在天花板上,她仅是微笑著说,“因为我们现在是两个普通人,普通人没有必要上天花板啊。”

似乎是因为在自由都市精心苦练过的关系,枫儿作料理的本事已有所长进,像从前那样,将六阳烧鸡作成一碰即炸的生物兵器之事,现在已经不再发生。虽然在料理的天份上,她似乎远不如泉樱,菜色味道上仅能算是普通,但对于兰斯洛来说,只要能入口,那便没什么好挑剔了。

真正重要的是,看著她那被炊烟薰黑的专注容颜,看著她为自己沏茶、铺被子的样子,看著她打水沐浴、还有夜里坐在自己身旁,一同看著星星谈心说话……这一切的不同,让兰斯洛感觉到一种很特别的“平凡”。

事情很明显,枫儿是努力把自己表现得像是一个平凡女子。这并不是说她已走出过往阴霾,从这趟异界之旅,自己晓得她的心结之深,已经无药可救了。当结束曰本之行,回到雷因斯后,自己仍然是只能在天花板上找人。

只不过,当枫儿接受了自己的幸福邀约,愿意将三个人的关系更进一步后,她心里的某处,那身为一个女姓的部份,不自禁地希望进行一点特别的仪式。

换言之,在这只有两人相处的一小段时间里,就是枫儿心中所认定的蜜月时间了。

这件事是没有办法诉诸于口的。因为即使是兰斯洛与小草,他们两个人也并未共度所谓的蜜月。在那段新婚燕尔,本应是无比甜蜜的时光里,夫妻两人虽然眉笑颜开,但在笑容中,仍有一丝彼此都知道的酸楚。基格鲁一役所造成的遗憾,是永不痊愈的伤痕。

身为正妻的小草,尚且如此,自己如果得到了本应属于她的幸福,那不是太过分了吗?

正因为如此,枫儿没有办法把这种心情坦率表现。而迅速察觉到这一点的兰斯洛,也就把枫儿的改变当作很平常一样,没有特别说什么,以免再刺激她本来就过重的责任心。

其实,兰斯洛并不认为小草会责怪枫儿。在异界时,她那一声“要幸福喔”的吩咐,就已经说明了一切,希望能减少自己与枫儿的心理负担。不过,自己总不能因为这样,就和枫儿笑著说“没关系啦,把那个死婆娘抛进坟墓去,我们两个一起掌握幸福吧”。

因为体谅枫儿与小草的心情,所以自己现在并不急著动身。这段乡居时间不可能一直延续下去,不过,就尽可能让这段时间延长一点吧。

“我们一直待在这边,没有关系吗?”枫儿问道:“您到曰本来,应该不是为了在这里闲居吧?”

“我高兴作什么,没有人能干涉。曰本这边的布置,现在乱成一团,白老二忙著收拾善后,在他把人力重组之前,我们就算把京都城翻过来也没用,何况我现在还要养伤。”

兰斯洛笑道:“不过这些都无所谓,有些人就是不爱江山爱美人,对我来说,现在能够这样抱著你,比拿下曰本重要啦。”

枫儿面上一红,靦腆地转开视线,道:“哪有帝王这样子说话的……让人家知道,一定会把您当成是昏君的。”

“反正我怎么样都不可能变成名君的,当个昏君总比暴君要好。”摇摇头,兰斯洛笑道:“夺国、喝酒、抱美人,我高兴灭哪一国就灭哪一国,不高兴就随时取消,千头万绪,尽随我意,这样才称得上是无上权力啊。”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