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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稍一顿,岳风又喝了一口酒,继续道:“……虽然明知那是梅花盗的标志,但却没有人知道他用的究竟是件极毒辣的暗器?还是件极厉害的出门兵器?因为和他交过手的人,没有一个还能活着的,所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本来面目。”
李寻欢眉头皱了起来:“这金丝甲和梅花盗之间有什么关系?”
岳风笑了笑,喝了一碗酒,续道:“那只因这梅花盗不但劫财,还要劫色,江湖中无论黑白两道,都恨他入骨,却拿他一点法子也没有,但只要有人说出要和他作对的话,不出三天,必死无疑,胸前必定带著他那独门的标志,无一例外,所以江湖上那些蠢人便认为只要穿上这件金丝甲,就能将梅花盗制住,因为他从未失手,所以他作此一击时,就不必留什么退路,对自己的防卫必定疏忽。试想一下,只要你能将梅花盗制住,就可以扬眉吐气,扬名天下,能得到一笔价值不菲的财富,同时江湖第一美人更说,谁若是能拿下梅花盗,无论他是僧是俗是老是少,她都会嫁给他。”
李寻欢摇了摇头,轻叹道:“财色动人心,单单是名气、财富倒也罢了,想不到居然还有美人相赠。看来这江湖的确又将再起波澜,无数人要为之送命了。”
两人当然也注意到,阿飞的双眸,精光闪闪。
他也是要成名的。
待聊完天,喝了足足三坛酒以后,三人便准备离开了。这店里死人这么多,非久留之地,该离开,同时也到了三人分离的时候,毕竟,天下无不散之宴席。
三人出了店门,李寻欢、阿飞上了马车,岳风没有上,他仍然站在客栈门口。李寻欢当然知道他的意思,也不强留。
分别之前,岳风忽然道:“李兄,在下还有两件事说。”
李寻欢道:“请说。”
岳风道:“‘小李神刀,冠绝天下,出手一刀,例不虚发!’,这原本就是江湖上流传极广的一句话,是不是?”
李寻欢点头,道:“岳兄是什么意思?”
岳风笑了笑,道:“探花郎既然明白在下的意思,又何必故意装作不知,我倒是想试一试自己能否接得住这一刀。”
李寻欢有些不解地望着岳风,顿了顿,道:“恕李某直言,岳兄并不像是为了追求武道,可以舍弃性命的,也不像阿飞这样,是为了寻求出名的人?”
适才三人当然不仅仅只是喝酒而已,还聊了天,李寻欢知道了少年名叫阿飞,更知道他还有一个必须要成名的梦想。
岳风道:“我的确不是。”
李寻欢道:“既然这两个理由都不是,我实在想不到第三个理由。”
岳风耸了耸肩,道:“也没有什么理由,单纯是想试一试罢了。天大地大也大不过我高兴,不是么?”
他说的很认真,他的表情也很认真,所以没有人当他在开玩笑,但偏偏听到这个理由,马车上的三人全都想笑,铁传甲则瞪大了眼睛,显然是难以理解。
李寻欢大笑三声,跟着道:“不错,天大地大大不过我高兴,那便如岳兄所愿,岳兄以为什么时候好?”
岳风又说了一个出乎所有人预料的答案,他说:“不必定时间,当我准备挑战李兄那惊天一刀之时,李兄自然便会知道,李兄你也不得不接受,现在不过是提前告诉李兄一声。”
李寻欢面色一滞,他已经明白岳风到底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