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可不是作饭用的。”郑南比划着说,“怎么说呢,那里在生产蒸汽,这个蒸汽用处可大了。就好比重载的大车需要马来驾辕才能拉走一样,有了马拉车,省去了好多的人力。蒸汽也是如此,它可以带动机器,节省了很多工匠的手工劳动,既快又省事。”
“是这样啊,”洪宣娇捂着嘴吃吃地笑了,“我还以为你们这里人多,作饭才会冒出这么大的烟呢。再说,现在还不到作饭的点儿呢啊。”
来到郑南办公的地方,洪宣娇怎么也没有想到竟会是如此的简陋。它只是一排帐篷中的一个,里面除去应有的十几把椅子,再就是一张很大的桌案了,可能是准备的匆忙,桌案表面还算光滑,桌腿却都很粗糙,甚至连漆都没漆。桌案上都是一张张画着她不懂的道道的纸。在一侧,路静正埋头书写着什么,见到她进来,也只是抬头笑了笑,算是打了招呼,就又顾自地忙着自己的事情。
“请坐,宣娇妹子。”郑南着洪宣娇那略显诧异的目光,一面招呼侍卫进来给她倒茶,一面坐下来,呵呵地笑着,“是不是着很凌乱啊?没办法,刚刚开始总会有个过程,慢慢就好了。今天妹子光临,有什么事情吗?”
“哦,”洪宣娇机械地答应了声,随即婉尔一笑,“没事就不能来吗?”
“可以,可以。”郑南接过侍卫端来的水,送到她的手里。
洪宣娇轻轻抿了口烫烫的茶水,心里一阵暖融融的。无事不登三宝殿,她当然是有事才来的这里。“九哥要是有室你就先忙你的,我先坐这歇会儿,我不急的,就是想来你。”说着,她的脸微微一红,轻轻低下了头。
“那好,妹子先坐,我把手头的事情处理一下再陪妹子聊天,晚饭就请妹子一起吃了。”郑南笑着站起身,收拾着桌案上的图纸,又把门口的侍卫叫了进来。
望着眼睛里布满红丝,脸色也明显发锈的宁王,洪宣娇的思绪一下回到了昨晚的天王府。
刚刚吃完晚饭,二哥就打发女官把她叫到了御书房。一见到二哥,他就好象不认识了似的,上下仔细地打量着自己,把她瞅的既感莫名其妙,又觉得羞涩。
“二哥,怎么了呀你?”洪宣娇嗔怪地坐了下来,椅子上也好象有着针芒。
洪秀全呵呵地笑了,“朕是想,朕的妹子还是不是从前待字闺中的那个妹子了。”
洪宣娇由打鼻子里“哼”了一声。不说这个还好,一说起来她心里就感觉酸酸的。她和几个哥哥不一样,从小不爱红装,见到笔砚和女工就头痛。她喜欢舞刀弄剑,为此也练就了一身的好武艺,并成了洪秀全起事前难得的好助手。她的确堪称是太平天国的第一巾帼,那不是因为沾了谁的光,而是全凭借自己深入虎穴时的机敏善变,攻城拔寨时的勇猛无畏,为自己博得了众人的赞誉。
遗憾的是她自己的终身大事却是草草率率,未能像她心目中想象的那样。为了政治目的,她委屈地事身于萧朝贵。可以说,为了二哥的所谓大业,她已完全舍弃了自我。现在,她又有了一种隐隐的感觉,这种感觉,在二哥当年劝自己委身于萧朝贵的时候就有过。[(m)無彈窗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