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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 瘟疫之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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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御很高的人攻击力也不错的人一般攻击速度和移动速度都很渣,攻击很强攻击速度也很快的人一般都很脆……这是网游、动漫或者小说中永远都不会改变的道理。

夏乐天的防御力也是很弱的,所以如果他没有把握直接秒杀掉自己的敌人的话,就肯定不会跟自己的敌人正面纠缠。

看着雷克斯脸上挂着的那一丝笑容,夏乐天紧握在手中的血月的刀身上面突然附着了一层血红色的能量。

如果熟悉弗拉基米尔的技能的人站在这里的话,一定会发现,这层血红色的能量,是多么可怕的东西。

这是弗拉基米尔的r技能,血之瘟疫!

夏乐天是二十一世纪的宅男,想象力什么的也自然要比瓦洛兰大陆的人要丰富的多。

血之瘟疫这个技能是可以感染一片区域的,既然是这样的话,为什么不能让它把自己的武器感染了?

附着着血色病毒的武器,要更强一些吧?

这一刻,夏乐天觉得自己真是太机智太逆天了。

如果这个世界上有年度最机智小说男主角奖的话,那么最终得主一定会是自己吧?

要知道,知道自己现在是在小说里面的男主角可是不怎么多啊……特别是夏乐天这种看过很多瓦洛兰大陆的资料,知道下一步的剧情会如何发展的主角……虽然现在瓦洛兰大陆的历史已经被他给改写了。

希望那个叫孟旭的专门坑穿越者的公务员不要来坑自己啊……等等,我为什么会知道孟旭这个名字?

夏乐天觉得很奇怪,因为他竟然对孟旭这个名字很熟悉。

好像,是以前在地球的时候看过的某本小说里面的男主角啊?这样的话,这个家伙和自己不就是同行了吗?

同行相见分为眼红……自己可是穿越到瓦洛兰了啊,瓦洛兰是属于异界的吧?孟旭应该管不到这里的吧?

说实话,如果真的和那个家伙战斗起来的话,夏乐天还真的没有什么把握能赢过他。

孟旭也是男主角,所以他也有着主角光环……以萌二的尿性来看,自己的主角光环是肯定没有孟旭的主角光环稳定的。

战斗力的话自己肯定是要比孟旭强一些的,毕竟是天帝啊。可问题是,人家有*啊!人家背后有孟婆,有冥王,还有牛头马面等等等等……夏乐天可不想以一敌千或者万。

*这种东西,一直都是夏乐天所没有的。

快点,解决掉雷克斯这个家伙,然后去毁掉瓦洛兰大陆上面的所有势力,建立自己的后宫帝国吧!

那么想着,夏乐天挥舞着手中那感染了血之瘟疫的长刀,再一次的朝着雷克斯的护甲劈去。

这一次,看你要怎么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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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凌晨虽然码了,但是今天早晨一看完全看不懂……逗比萌二果断给删掉了。

于是乎,今天也只有一章了呐(喂

明明跟乡长说过四十万字就要完结的,可是现在已经快五十万了(望天

还有好多坑没有填,我竟然还在挖新坑!

这就是所谓的不作死就会死吧……真是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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