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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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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逸飞的手枪是06式**,弹夹容量是20发,那天劣种开了四枪,里面还有16发子弹。这两天他把玩过手枪,已经对它的性能比较熟悉了,观察了一下刚才那人逃窜出来的地方,再没其他劣种窜出来,只有二十几个持刀大汉从里面追了出来,里面就有薛子。

这二十几个人其实是打不过那劣种的,只不过人数优势的惯性加上不了解寄生体的战斗力才让他们敢这样追击,那劣种逃生肯定也不是怕了他们,而是怕火光引起的骚动引来其他寄生体,把他给包抄围剿了。

其实烧粮食这个计划不错,是能引起寄生体的损失,虽然意义不大,但是只要现场没有其他寄生体在,等他冲出胡同,七拐八拐绕出去换个衣服,这事儿也就算完了——普通人没人能追上他们。

劣种并不清楚今天附近有寄生体的会议,只要事先确定了这边其他没寄生体守护,那就可以行动。毕竟百十万人的城市内,能碰上只有300人的寄生体的几率很低(军队的不算在内,军队那边虽然有大半儿寄生体,但军人肯定在军营内活动)。

等劣种和追兵都跑了一阵儿没了人烟,张逸飞确定了劣种没有其他帮手后,脚下油门一踩追了上去。

一对一单挑的话,在有准备的情况下他绝对有把握干掉一个劣种,从刚才那人逃窜的速度来看,绝对不是队长级别的。

张逸飞之所以对劣种这么渴望,不是因为他对劣种有多大仇恨——当然,对于敌人能杀死最好。在目前的阵营之中,人类和寄生体都不是他的绝对敌人,但是劣种和沙粒之丘肯定是——因为他们在看见张逸飞的瞬间就会产生敌意,甚至完全可以不发一语的直接下杀手。

但即便是敌人,张逸飞也绝对犯不着这么拼,他想追击的目的,主要是对信息的迫切需求——他要知道怎么样才能分辨劣种和普通寄生体的区别,这种事情又不能问别人,那只能自己寻找答案了!

不然,在人群之中,他不知道谁是劣种的话,那简直就是如坐针毡。封城市内的寄生体他还能混个面熟,但是以后去到别的地方,那将会寸步难行。

一脚油门绕过大路,转过一个十字路口之后,张逸飞把车停到了另一个胡同口——作为一个老封城人,他对五福路周边非常熟悉,刚才那劣种钻入的胡同方向,出口就在这边。

果不其然,这边他车还没靠拢,那边就出现一个人从胡同尽头的拐角处出现,然后一路向着这边飞奔。

来人刚转过拐角,就发现了那诡异堵住路口的车辆,但是毕竟是有心算无心还是慢了一步,他看到车子的瞬间车窗内就火光乍现,张逸飞掏出06式“咻”“咻”“咻”“咻”的连开四枪。

把那人直接打退了回去。

虽然张逸飞枪法很一般,但是胜在他现在身体协调能力以及视力都要比原先好出太多,对方猝不及防不好闪避不说,胡同还非常狭窄,当下四枪里面就有两枪命中,一枪打在了劣种腹部,一枪打在了他大腿根和胯骨连接的地方。

他就是照着下半身开的枪!

毕竟这手枪威力有限,人体两大要害,爆头和打穿心脏都做不到——除非命中眼球。以张逸飞的射击能力,与其去做打眼球这种毫无可能的事情,倒不如打腿来的实在——起码能影响对方的行动力。

看到对方中弹的一瞬间,张逸飞就打开车门飞速追击了过去,右手持枪左手紧握住匕首,三秒钟就穿过了狭窄的胡同,然后拐角之后就发现劣种已经翻到别人家的房顶之上,正慌不择路的想要逃窜。

张逸飞二话不说,匕首咬在嘴里之后,一个助跑一跃而起,空中左手在房檐上一个借力,直接上了二楼楼顶,此时那人已经跑出了七八米远正想跳下到另一个胡同之内,也就在这时,枪声再响。

这么近的距离,三发子弹全部命中,两发打到了那劣种的臀部,一发打入了他后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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