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本段历史评价在中国历史上,吕不韦论名气,比不上那些功名显赫的帝王,如秦始皇、汉武帝;也比不上一代贤相诸葛亮。在人们心目中,吕不韦是一个备受争议的人物,甚至用一两句话都很难把他说清楚。但是,如果把吕不韦放到他生活的战国时代去考察,就会发现,吕不韦其实是一个对中国历史的发展有贡献的人。他的一生,有闪光点,也有阴暗面,有功,也有过。
吕不韦的功绩主要表现在:第一,立异人为嫡嗣,稳定了秦王室。异人的爷爷秦昭王是一个执政50多年的老国王,父亲安国君是一个50多岁的老太子,安国君有20多个儿子,却迟迟没有确立嫡嗣,王室的此种状况潜伏着极大的不安因素,一旦儿子们为争夺王位发生争斗,将会导致秦国内乱,甚至使秦国形势发生逆转。吕不韦通过游说秦国,打通关节,说动了华阳夫人并由她说服了安国君,确立异人为嫡嗣。吕不韦此举虽然具有政治投机的目的,但立异人为嫡嗣稳定了秦王室,使秦王去世后王室没有发生内乱,加之吕不韦以丞相职位辅佐异人,把握朝政,使秦国在秦昭王、安国君死后没有停步,继续发展,维持了对东方六国的高压态势,加快了统一六国的步伐。从这个角度看,吕不韦对中国历史的发展是有贡献的。
第二,对外战争讲究计谋,避免硬仗、恶战。一部战国史,从始至终战争不绝,一场大战伤亡的人数往往在数十万以上。前260年,秦赵长平之战,赵国战俘竟有40万人被坑杀!此战是古往今来最惨烈的战争之一。当时吕不韦正在邯郸,亲历了战争给赵国造成的创伤。他在秦国执政后反对在战争中大规模屠杀。他提出了兴“义兵”的思想,所谓义兵,就是“兵入于敌之境,则民知所庇矣,黔首知不死矣。至于都国之郊,不虐五谷,不掘坟墓,不伐树木,不烧积聚,不焚室屋,不取六畜,得民虏而归之”。
应该说,吕不韦的战争观是进步的,他在执政中尽量避免硬碰硬的战争,以减少损失。前247年,东方五国联合抗秦,吕不韦设计将联军首领信陵君和魏王的关系搞坏,信陵君被撤职,联军遂告瓦解。
吕不韦修建洛阳南宫
战国末期,“河南”和“洛阳”的范围包括以王城、成周城为两个基本点的黄河、洛河、伊河三川之地。东周灭亡后,秦在成周城设洛阳县治,在王城设河南县治。这里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均为吕不韦的封地。他在这里大建宫室,以东周成周城为基础进行修复并向南扩展,从而形成了该城“东西六里,南北九里”的形制和规模。而这一修复、扩展应该就是在秦置三川郡、郡治洛阳,以及吕不韦就封洛阳时进行的。秦洛阳城奠定了汉魏晋洛阳城的基础。
编辑本段吕不韦墓吕不韦墓
吕不韦墓,位于洛阳市东约20公里的偃师市南蔡庄大冢头村东。
吕不韦死后,他的门客害怕秦王,当时叫吕母墓,所以当时秦王派人寻找吕不韦坟墓而一无所获。
编辑本段千古奇人在中国历史上,有一个人物是需要大写特写的,他就是战国末期,出身为商人的吕不韦。作为一个商人,他开创了商人从政的历史先河,甚至说他改变了中国历史也不过分。作为有史以来的最大投机家,虽然几千年过去了,但他的一生经历,对后人的影响很大;即使到了现代社会,他的权术、公关手段、自我炒作的广告宣传等做法,仍然是比较前卫的,是梦想成功的人士学习的楷模。把吕不韦称为盖世英雄虽然会有人反对,但他绝对是一个千古奇人。
商人之鼻祖经商成功
陶朱公范蠡虽然经商有道,被看作是富人的象征,一直被后人视为是商人的老祖宗,但范蠡在经商之前,是越王勾践的大将军,隐退后一定会有相当可观的金银作为经商的资本,因此,范蠡经商的成功,是有客观条件的。反观吕不韦,却是白手起家,小小的年纪,就成了赵国首都邯郸的首富,相比而言,把吕不韦作为商人的鼻祖窃以为更加合适。
白手起家的吕不韦,第一桶金是如何挖到的,至今尚无法考证,但在尚未婚取的年龄就成为一国首富,绝对不是靠贩卖青菜,卖几个肉包子就能实现的。结合历史及当时赵国的地理位置,分析吕不韦的生财之道,就是对当代的人也很有启示,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他经商的天才,也不愧商人之鼻祖的称号。
奇货可居理论
吕不韦擅长贱进贵出,这是商业上的最起码理论,单纯靠这一点是难以发家的。他的奇货可居理论,才是他发家的关键。他能把一个人(安国君的儿子,即后来的秦庄襄王。当时作为人质被送往赵国,被称为质子异人。)作为货物囤积,还什么样的事情干不出来?这里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吕不韦的原始资本积累,一定是靠见不得人的买卖来积累的。是否有过非法融资尚待考证,但相信那些贩卖私盐、走私珠宝的买卖少不了他,因为在当时的赵国,这都是奇货。
国际贸易第一人
吕不韦是战国末期的卫国人,但卫国是小国,经济不发达,于是他把商品贸易发展到了赵国,并且把公司总部也建在赵国。当时赵国是各诸侯国的交通要道,各国的名人云集,经济比较发达;走出国门的吕不韦选择赵国作为自己的出口贸易国家,不但使吕不韦成为了历史上开拓国际贸易的第一人,也足以看出他独到的经济眼光。
官商勾结的开创者
善于包装自己的吕不韦,为了把自己的商业达到顶峰,与达官贵族联系密切,吕府迎来送往的大多数是赵国的高官贵人,各国的外交使节也是吕府的常客,这就使他的商业与官场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扩大了自己的知名度的同时,也使自己的商业发展提供了更多的良机。他开创的商人与官场合作的经商之道,至今仍然被很多成功商人视为成功的首选之道。
从以上三点,我们不难看出,吕不韦的确应该是商人的鼻祖。
开创商人从政的历史先河大家都知道,在古代,商人的地位是比较低的。无论商人有多少金银财宝,那些高官贵族、文人学者也对他不屑一顾,是难登大雅之堂的。为了改变自己的地位,吕不韦决定弃商从政,以达到成为贵族的目的。在当时的环境下,作为一个商人,想达到这一步是很难的,但对于吕不韦来说,却很容易取得了成功,开创了商人从政的先河。
作为一个商人的吕不韦,如果想在从政上取得成功,单纯靠拉关系,贿赂官员是很难取得重大成功的。因此,他决定把奇货可居的经商理论应用与政治权谋,直接从高层入手,孤注一掷,把秦国的质子异人作为自己进入上层的阶梯。在花费巨资包装质子的同时,还大演美人计,把自己心爱的女人送质子异人为妻,以博得质子异人的欢心。这种直接走上层路线,大搞金钱美女攻势的攻关手段,至今仍然被众人效仿。
把秦国质子异人拉入怀抱后,吕不韦凭借其巨大的财力,来到秦国都城咸阳,四处结交上层关系,大力宣传炒作质子异人的能力;而且深知枕头风的重要性,大笔的金银财宝贿赂秦王宠爱的华阳夫人,成功的使质子异人登上了秦王的宝座,当年幼的秦始皇登位后,吕不韦也达到了混入上层社会的目的,成为了权倾朝野的宰相,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作为一个商人,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当代那些在商业上成功人士,都有从政的嗜好,也不能否定吕不韦对他们的影响。
最成功的文化传播经纪人做了宰相的吕不韦,要权有权,要金银有金银,但他仍然不满足,因为自己的学问太浅,虽然身为宰相,仍然怕被以后的文人学者瞧不起,毁掉自己的一世英名,这可是他最不愿看到的事。对于墨水不深的吕不韦,想靠自己著书立说成为文化人很不容易,但这难不到吕不韦。为了进入文化圈,成为文人学士,吕不韦高薪聘请了上千个满腹经纶的文人学者,成立了吕氏文学院,专门撰写以自己的姓氏命名的《吕氏春秋》,这本以后流芳百世、千金难改一字的经典之作,也使吕不韦的事业达到了顶峰。
广告业的老祖宗商人出身的吕不韦,不但明白宣传作用的重要性,而且深知炒作造势的巨大作用,就是当代的广告大师,也一定会佩服吕不韦在广告业上的超前意识。且不说他如何包装质子异人,使窝窝囊囊的质子异人成为了一国之主,单是他在《吕氏春秋》成书后的炒作宣传,真让后人自惭不如。
吕不韦千金悬赏改动《吕氏春秋》一字的举动,几千年来一直被人误解,以为他是为了表明此书的精湛,其实这种看法是大错而特错。从现代人的眼光看,吕不韦此举的目的,完全是为了《吕氏春秋》这本书的炒作宣传行为。几千年前的吕不韦就有如此的超前意识,被尊为广告业的老祖宗名副其实。
总之,作为一个生活在几千年前的人,纵观吕不韦的一生,他的很多观点,做事的方法,就是到了现代,仍然是比较超前的,甚至当代一些所谓成功人士,他们成功的路子上,仍然留有吕不韦的影子。从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吕不韦的确是一千古奇人。但成功一世的吕不韦,由于利欲心太重,没有像范蠡那样,事业达到顶峰后激流勇退,最后落了个自杀身亡的悲惨结局,这也是吕不韦给我们那些成功人士留下的最大教训,也最值得那些成功人士三思。
小商在于民
中商在于政
大商在于国
编辑本段吕氏春秋吕不韦组织门客编著《吕氏春秋》。这是吕不韦执政期
《吕氏春秋》
间所做的一件大事。在先秦诸子著作中,《吕氏春秋》被列为杂家,其实,这个“杂”不是杂乱无章,而是兼收并蓄,博采众家之长,用自己的主导思想将其贯穿。这部书以黄老思想为中心,“兼儒墨,合名法”,提倡在君主集权下实行无为而治,顺其自然,无为而无不为。用这一思想治理国家对于缓和社会矛盾,使百姓获得休养生息,恢复经济发展非常有利。
吕不韦编著《吕氏春秋》既是他的治国纲领,又给即将亲政的秦始皇提供了执政的借鉴。可惜,由于吕不韦个人的过失,使秦始皇对这部书弃而不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吕氏春秋》的价值逐渐为后人领悟,成为了解战国诸子思想的重要资料。
说起吕不韦的过,莫过于他在处理和赵姬的关系上不干净利落,一刀两断,以致一错再错,酿成大祸。本来,当年他把赵姬送给了异人,异人称王,赵姬为王后,身为丞相的吕不韦就应彻底了结与赵姬的情缘,各得其所,相安无事。哪知他对赵姬还一往情深,赵姬对他亦恋恋不舍。尤其异人死后,赵姬守寡,两人更如干柴遇烈火,甚至光天化日,肆无忌惮!这让日渐懂事的秦王政怎么看?这让朝廷官员、民间百姓怎么看?精明的吕不韦后来也发现自己已经引火烧身,“恐觉祸及己”,主动停止了和太后的往来,但是他又推荐大阴人嫪毐,结果引狼入室,一错再错,终于落得灭顶之灾。
纵观吕不韦的一生,他没有在治国的大政方针上出现失误,是从政的高手;却在情感的小圈子里丧失理性,迷失方向,导致身败名裂,令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