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光破晓,万物初生。
侯青云自入定中醒来,一夜行功,他自觉体内真元如珍珠圆润,在经脉游走之间璀璨生辉,最终汇入丹田气海,而此刻的丹田气海,也真如汪洋一般,海纳百川,飘渺浩荡,一无止境。
此刻的他神情气爽,起身离开厢房,无心贪恋庄内美景,几个提纵便来到码头,仰望一望无际的碧绿湖面,烟波蒸腾,但见一轮红日徐徐自碧波水面徐徐升起,映照四方,洒下一片红霞。
侯青云闭目,感受水面上徐徐清风扑面,忽而纵剑而歌,就在这岸边洋洋洒洒的施展起了天遁剑法,精妙的剑法融合了他的狂风快剑的剑意,连绵不绝,剑气四溢,步态从容,进退有据。
天遁剑法如此一遍遍施展出来,到第十遍之时,侯青云忽然有所悟,手中长剑已经看不清剑招,长剑挥舞之间,犹如一条绚烂的银龙在绕身翻腾,惹人惊羡。
“物外烟霞为伴侣,壶中日月任婵娟。”
仅仅是练了数遍天遁剑法,对于其中剑意的领悟却更深一步,这让侯青云感到些许欢喜,也隐约感受到剑道中的高深玄妙之处,自己的狂风快剑一味追求速度快或许并非是剑道至理。
“天遁剑法,来头很大啊!”
侯青云收剑凝立在河岸之边,遥望着烟波碧霞的湖面,心中发出一丝感叹。
但即便天遁剑法再精妙,来头再大,他依旧是实用主义者,武功对于他来说只要是谁好用,就用谁。天遁剑法是精妙的剑法没错,可狂风快剑却依旧是自己最大、最凌厉的杀招。
静若处子,多若脱兔,平时随意无所谓,但真正行动起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倒对方,这才是他的风格啊!
侯青云收回心神,眼见天色尚早,他便想再练一练九阴白骨爪,可刚刚使了个起手式便惊觉过来:“归云庄庄主陆乘风对九阴白骨爪熟悉得很,被他认出来会有些麻烦。”
残废的陆乘风没什么好怕的,但黄老邪是个邪人,他要是知道梅超风死在自己手上,准是没完没了,没事最好不要招惹。
不过话说回来,九阴白骨爪也没什么厉害,就是凌厉一些,但招式限定死了,变化也就少了。整体上性能比昊天掌还弱一些,搞搞偷袭还行,他现在倒是觉得全真教的昊天掌也很不错,后招变幻无穷。
练完之后,眼见天色大亮,他便重新回到了庄内。
陆冠英的俘虏审讯进展的很顺利。
段天德是个草包加软蛋,他的指挥使职位不过是靠着虚溜拍马、杀良冒功升上去,半点将军的骨气都没有,水贼们只不过是小小的惩戒了他一番,就什么都招了。
段天德自然也是史弥远那一派的,虽然马步军都指挥使在平民看起来高不可及,但在史弥远的派系中却是个边缘人物,官级比较低,只是一个说不上话的‘喽啰’,连护送大金国钦使这份差事,都是靠着贿赂上司而争取来的。
这样的小‘喽啰’,除了交代自己平日里的恶言恶行,还真是问不出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而大金国钦使完颜珣面相上看倒是英挺俊朗,却内无锦绣,同样是个草包。
他的来历也是简单,完颜珣只是觉得在大兴府过惯了声色犬马的生活,他不满足于仅仅只做个风流世子,既想要做一番事业,又听说江南的风景繁花锦簇,南方的女人温柔似水,便一直嚷嚷着要下江南游玩。
正好赶上金主心血来潮准备南征,出征之前他打算先派个钦使团南下安抚南宋朝廷,顺便再捞点油水。完颜珣听说了这是一分美差,便死磨硬泡着自己的老子四皇子完颜洪熙,将这份差事应承了下来。
金国方面早就与史弥远打好了招呼:照顾好这主儿!
宋室朝廷这边由盛章、李知孝几个奸佞大费周章的准备了一番,最后派了段天德一路护送,完颜洪熙来的路上倒是威风凛凛,过了淮河之后一路吃喝游玩到太湖地界,便作了太湖豪侠的阶下囚。
“老哥觉得如何处理这两人?”陆乘风征询裘千仞的意见,段天德和完颜珣是首脑,其他的小头领之类的不足为虑。
“这二人来头都不小啊。”裘千仞想了想,老神在在的道:“咱们既然要召开武林大会,商讨抗金大业,那也需要些彩头,不如将这几人留到三个月后,到武林大会那天杀了祭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