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华点头:“可以,不过,人需要我来挑。”
李道宗表情愣了愣,好小子,居然还留了一手,他打算把自己的心腹安排两个进去系统学习火枪的使用方法,等那天大唐朝火枪普及的时候,自己也可以组建一支规模庞大队伍,哪知道陈华根本就不打算让他这个想法实现。
既然别人不愿意,李道宗也不厚着脸皮求陈华、有模有样的将这项重任交到陈华手上,然后给他下了死命令,道:“某要看看这支队伍是如何出色。”
陈华没有拍胸脯保证,他傻啊,古人都爱立军令状,要是这支队伍上了战场打不出响当当的成绩,他脑袋就得落地。所以,在李道宗看似鼓励的命令的下,陈华无动于衷,没有满腔热血杀敌报国证明自己能干,他领下命令就出营去了,一句话也没说,一个字也没保证。
陈华挑选的五十个人,都是从凉州带来的兄弟,家庭背景让长孙冲查了绝对可靠,尉迟宝林任命为队长,这支队伍的代号,在军队中有着特殊而霸气的名字“狼牙”。
狼牙成立的第一天,只有陈华一个人说了一句很中听的话“从今天起,你们不属于大唐朝任何一卫府兵,你们也没有任何身份证明,你们只听命于我和你们的队长尉迟宝林,你们的责任就是不惜一切代价,摧毁敌人最重要的军事人物以及基地。”
然后,这五十个人以前所用的兵器全被收缴上去,每一个人立刻得到一个可以背在双肩上的背包,包里有装在瓷瓶里的火药、铁弹珠,还有一把锋利的匕首一根绳子一支火折子,以及发到手一把黑梭梭的火枪。
他们身上穿的铠甲也被脱下来,穿上了军需处连夜赶制的一套灰绿色的衣服,这套衣服样式怪异,军需处的绣工在做的时候,比做那可以背在背上的包还困难,不过当做好以后,穿在那五十个平均身高在一米八以上的汉子身上,就连一旁观看的李道宗都是眼前一亮,这身衣服太精神了,而且也不累赘,他考虑以后自己的军队是不是该换服装了。
穿好了军装,背上了军旅包,在尉迟宝林的带头下,拿几种红的绿的染料抹在脸上和唱戏的没什么区别。正当这群人看新鲜,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的时候,只见正前方,穿一身迷彩服装,背着一个黑色背包,脸上同样摸着红绿黄三道彩条印的军师已经来到他们面前。
原来平常穿一身青色衣衫看起来像个书生的军师,居然是如此英挺,他的出现简直盖过了这里所有人。
狼牙的所有成员当看见陈华拉风出现的那一刻,竟然不自觉的站直了身姿,等候他的差遣。
很满意这只队伍的精神面貌,许久没有冒险的陈华,仰望着前方高高的库山,眼神中流露出野性的渴望。
“走吧,狩猎行动开始。”
&nn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