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2018-04-15 作者: 银色月光
第三十四章
李艳手里拿着的是一个塑料封面上比书本还要小一些的日记本,封面上印着一个穿红色连衣裙烫着头发的女孩子半身像;夏小红记得非常的清楚,这样的日记本里面还有不少的彩色插图;而且一个还老贵,最少也要三四块钱。Www.Pinwenba.Com 吧
李艳推了推还在发呆的夏小红:“喂,夏小红这一大清早的你就发什么呆啊?你该不会是还没有睡清醒吧?喏,留几句话吧——老同学!”
李艳还顺手从自己的文具盒里拿出来一只‘英雄’牌的蓝色钢笔放到了夏小红的手里面。
呃……对了,夏小红记起来了;自己小学毕业的那个时候,供销社里面还没有所谓的学生毕业册、纪念册这类的东西贩卖;很多的同学都会在毕业的那一天准备上一个崭新的日记本,用来让班上的同学、老师留言用。
夏小红接过李艳手里的日记本跟钢笔,脸上流露出一抹怀念的神色来。
林彦兵不经意抬头的时候正好看到了夏小红脸上那略带飘忽的笑容,心里面不由得一怔;呃……应该是自己眼花了吧?夏小红她才多大啊!怎么可能脸上会流露出来大人脸上才会有的神色呢?
夏小红有些好笑的看了看正眼巴巴盯着自己的李艳,心里面忽然涌起了想要捉弄一下对方的念头:“李艳,你真的确定要让我给你留言吗?”
“那当然,怎么说你我好歹也是有着四年的同班友谊。”李艳和林彦兵一样,都是从二年级开始就一直同在一个班上的老同学了。
“喏,这可是你自己要求我写的啊!”夏小红故意一本正经的说道:“李艳你也知道我的字写的一点都不好看,到时候毁了你的这个日记本可别又回过头来埋怨我;我可是把丑话说在前头。”
夏小红的这一招先小人后君子,让李艳差点忍不住大笑起来;饶是这样也还是逗得李艳拍桌子一个劲的直喊肚子痛:“呵呵……夏小红,你就别再逗了;快点写吧!”
“还有你——林彦兵!”李艳斜了一眼在一旁看热闹的林彦兵,不客气的说道:“回头等夏小红写完了以后,你小子也别忘了给写上几句话;怎么说好歹大家都是同学一场,可不能不给面子啊!”
“呃……完了!”一听李艳说话的语气跟神色,林彦兵就知道自己也躲不过了;这算是躺着也中枪吗?
夏小红有一句话倒是说的是老实话,上一世的时候小学的她那一手字确实不堪入目——烂的很;不过现在的夏小红已经不再是上一世的那个夏小红了。
上一世嫁人以后又没有了孩子之后,夏小红为了打发寂寞无聊的日子;可是曾经报名学习过不少的东西,呃……虽然大多的时候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玩票的性质,可好歹半桶子水也是水啊!
即便只是半桶子水的水平,跟现在还是小学生的李艳、林彦兵这些人相比起来;那还是让人惊艳不已,书法正是夏小红那众多半桶子水里面其中的半桶。
夏小红打开笔记本拿起钢笔想了想,就‘唰唰唰’用小楷在第一页上面按照现在人的思维方式写下了一段话;全文如下:
亲爱的李艳同学,在这个即将分别的日子里祝愿你以后的学习成绩越来越好;也祝愿我们两个人的友谊天长地久!最后便是落款了——某某年某某月!再来就是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咦……夏小红你说假话骗我。”李艳看着日记本上面端庄秀气的正楷字,脸上满满的全都是惊讶:“你的字其实写的很正楷啊!哪里难看了。”
在李艳的眼里夏小红的字是那种一笔一划的正楷字,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李艳没有看出来并不表示林彦兵也看不出来。
林彦兵家里家学渊博,他爸爸林俊毅可是林家老爷子一手教出来的得意门生;虽然被下放到了河湾里村这个偏僻的小村子,林俊毅可是每天都有坚持练毛笔字;林彦兵自幼耳濡目染多少也会一些,夏小红那字……还真的让他吓了一跳。
小楷顾名思义是楷书之小者,创始于三国魏时的锺繇;他原是位隶书最杰出的权威大家,所作楷书的笔意;亦脱胎于汉隶,笔势恍如飞鸿戏海极生动之致。
惟结体宽扁,横画长而直画短;仍存隶分的遗意,然已备尽楷法实为正书之祖;到了东晋王羲之,将小楷书法更加以悉心钻研;使之达到了尽善尽美的境界,亦奠立了中国小楷书法优美的欣赏标准。
一般说来写小字与写大字是大不相同的,其原则上是——写大字要紧密无间;而写小字必要使其宽绰有余。
也就是说——写大字要能做到小字似的精密,而写小字要能做到有大字似的局促;故古人所谓“作大字要如小字,而作小字要如大字。”又苏东坡论书有“大字难于结密而无间,小字难于宽绰有余”的精语。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小字运笔要圆润、娟秀、挺拔、整齐;大字则要雄壮、厚重,这就是两者之间最明显的不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