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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金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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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逐鹿之战,据历史文献记载,发生在四千六百多年前。当时的黄帝部落联合炎帝部落,与东夷集团中的蚩尤部落在现今河北省境内的涿县一带展开了一场大战。战争的目的,是双方为了争夺适于放牧与农耕的中原地带。这场战争的影响极为深远,炎黄部落大胜,黄帝部落与炎帝部落合并,成为了后来的华夏族,这也是古代华夏族由野蛮时代转向文明时代的开始。正因为如此,华夏国的子民才会把自己成为炎黄子孙,是华夏民族的源头。

关于逐鹿之战,华夏国有着无穷无尽的传说,过程曲折迷离,至今许多事情都已经无法考证。神话传说中,蚩尤是上古东方九黎族部落首领,为“兵主之神”,是为华夏国的战神,又被人称之为“九黎之君”。据说他有兄弟八十一人,个个都能能呼风唤雨,拔山裂石,拥有着非凡的能力。在战争的前期,黄帝部落节节败退,后来天神派九天玄女下凡,教授皇帝兵法,并且赐予了轩辕剑,自此才占到了上风,最后击败了蚩尤,统一了中原。

逐鹿,不管是在姜华所在的那个世界,还是在这个全新的世界里面,都占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姜华从离道人的口中得知了逐鹿之地的所在,与莘岚一起,直接破开虚空,前往那里。

“华子,你相信离道人所说的话吗?”路上,莘岚皱着眉头问姜华。离道人所说的一切,太过匪夷所思,与他们所知道的大相径庭,不得不让人有所怀疑。

“他说的都是真的。”姜华沉声说道。他的精神力无比的强大,离道人临死之时的话语,句句真实,若是撒谎的话,根本就不可能骗过他。

“华子,你现在就去逐鹿之地吗?按照离道人所说,那里无比的遥远,而且异常的凶险,几乎没有什么人进去之后还可以活着出来。”莘岚担忧的说道。

“莘岚,如果没有轩辕剑的话,我根本就无法救我我的父母,所以我必须的去逐鹿之地!”姜华坚定地说道。

姜华和莘岚两人手牵着手,在虚空之中穿行,速度奇快无比,周围的大地山川眨眼间就被摔在了脑后,可惜的是无论两人的速度如何之快,却也总是难以走出神仙湖的范围。神仙湖真的就像是仙界之中的湖泊一般,无边无际,碧波万顷,姜华竭尽全力赶路,三天三夜之后,眼中却仍然是神仙湖。

“华子,这是怎么回事?这神仙湖真的有这么大吗?”莘岚皱着眉头,忧虑的问道。

“恩,确实是这样,这个湖泊的广大远远超出我们的意料之外。”姜华肯定的说道。他的感觉非常的真实,虽然总也走不出神仙湖的范围,但他每日所见的景物却是不同的,他相信不是中了幻法,亦或是被困在了法阵之中。

姜华和莘岚连续赶了十几天的路,走了也不知道多少千里,终于在第十五天的时候,走出了神仙湖的范围,进入了一个名为金乌城的地方。

“终于走出了神仙湖,这就是金乌城吗?”姜华和莘岚脸上满是激动之色。

“这是金乌城,前面在经过银月岭、巫峡镇、落日坡,就可以赶到传说中的逐鹿之地了。”姜华望着高大的城墙,感慨的说道。

“华子,这个世界究竟有多大啊?”莘岚的脸上写满了惊讶,仅仅是一个神仙湖,他们以穿越空间的方法就走了十多天,如此推断的话,这个世界大的让人不敢想象。

“难以想象啊!”姜华叹气道。从神仙湖到这金乌城至少走了上万里路,而姜华所在的地球赤道也不到一万多里。更何况金乌城之前,还要经过银月岭、巫峡镇和落日坡。

“走,我们进去买点好吃的东西。”姜华对着莘岚笑了笑,说道。赶了这么长时间的路,他们的嘴里都快要淡出鸟来了,虽然不愁吃不愁喝,但却总是感觉少点什么。

“恩。”莘岚兴奋地点点头,这些日子把她闷得都快要发疯了。

姜华和莘岚两个人从虚空之中走出来,顺着大路慢慢地朝着金乌城内走去,其实他们的速度还能更快一些,但却没有这么做,因为他们并不想显得太过显眼。即便如此,光彩照人的莘岚依然引来了不少人的目光。

雄伟的金乌城充满了岁月的沧桑感,城墙高大厚重,足足有二十三米高,城墙之上足以并排跑上十几匹骏马。高大的城楼更是恢宏壮阔无比,宛若天穹之上坠落而下的城阙,古朴而又雄伟。

护城河宽足有几十米,深约有十几米,里面虽然有朵朵莲花在绽放,但若仔细看的话,却可以看见里面有凶猛的食肉动物在游动,尽是些从没见过的物种。

关于这座古老的城阙有着种种传说,从其名字就可以看的出来,与神话传说之中的神鸟“金乌”沾边,笼罩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终于到了。”望着身前宏伟的巨城,姜华拉着莘岚的手,向着里面走去。走过吊桥,通过护城河,进入了城门之中,对于这样的年轻男女,并没有人过来盘问。

进入金乌城,入眼处是无尽的繁华与兴盛,车水马龙,大街之上人流熙熙攘攘,街道两旁店铺林立,叫卖之声此起彼伏。望着大街之上尽是身穿古代服饰的人,姜华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穿越到了华夏国的古代。

“上好的狐狸皮,三十两银子处理!”

“千年人参,真正的老参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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