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颗吞噬细胞慢慢地开始吞噬四周的新鲜且异类的细胞,但很明显,暴君狈虫本身的生命力高于陈风,而且它的基因又属于优秀基因。
所以陈风以细胞的生命力根本战胜不了暴君狈虫的全身细胞。他只能开展打点战争,侵略暴君狈虫的脑部细胞。
可是,任凭暴君再怎么聪明,都想不到导致它身体恶化的罪魁祸首竟然是它半年前吞掉了那一颗黑色的脑仁。
这半年,陈风依靠坚强的意志来锻炼吞噬细胞,优化基因。已经彻底将暴君狈虫头顶的那一块皮肤给锁死了。
现在它全身的新鲜细胞根本到达不了头顶,它的脑仁是属于它的生命中枢,里面蕴藏了极其宝贵的生命力和基因链。
这两样东西对于陈风来说,是宝藏,是新生。
在一个暴雨交集的夜晚,陈风趁着暴君狈虫进入深度睡眠的时候,悄悄地用意识驱使吞噬细胞将它的脑仁围点打圆。
而那一群他好不容易攒齐的三千七百万颗吞噬细胞都静静地匍匐在那里,等候长官的进攻命令。
陈风这一颗一直蹲在细胞群中央的主细胞,当即发令:进攻。
如山如海的细胞蜂拥地冲向了暴君狈虫的脑仁,为了它们的主人可以夺到身体,悍不畏死。那些身负保护任务的狈虫细胞也沾染了暴君天赋。可是对陈风的细胞没有丝毫压制作用,因为自他的细胞脱离了本体之后,就丧失了虫族对意志力的恐惧心理,而变成一种虽然弱小,却蚁多咬死象的细胞杀手。
这根本不是细胞,而是渗透的细菌。
陈风自己也感觉这些细菌太多,说不定会侵蚀掉自己这个唯一意识细胞。所以它们死的越多,对自己也越好。
在经历了殊死的战斗之后,终于攻破了暴君狈虫脑仁的所有防护,吞噬细胞群只剩下不到一百万的数量。陈风的绝对意志占据了主导。因为吞噬了暴君狈虫的细胞,进化出来的吞噬细胞也有些许暴君天赋,这些暴君天赋被陈风一一收集,现在变成了他手中最锋利的一把剑。
“给老子让开,我要登顶脑仁王座。”
陈风如一个胜利的将军一样,驱使着主细胞向脑仁飘去。凡是遇到挡路的吞噬细胞,毫不留情地将它们全部吞噬。最终,他走到了那一颗被杀死了所有暴君细胞,只剩下神经中枢的脑仁。
他如一个暴君一样,昂起自己并不存在的铁腕,登顶王座,王座是由暴君狈虫的脑仁神经建成。
“不容易啊,老子累了半年,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他直接掐断了暴君狈虫恐怖意志与神经中枢的链接,将自己的意识接到了神经中枢上,身旁的吞噬细胞突然蜂拥到神经中枢的空壳里,变成了一个暴君光环的脑仁,一个属于陈风用半年时间吞噬进化的吞噬脑仁。
脑仁的组成细胞都是经历血战存活下来的,是真正的铁血细胞战士,绝对听命于陈风的领导,效死示忠。
陈风看了一眼自己的暴君狈虫的新脑仁,突然眼睛一黯,又突然一亮,眼前的景色一变,不再是脑仁,而是细雨蒙沙满月红。
“哈哈,我回来了,我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