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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天地有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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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雪喝口汤,随口道:“喔!他们说,要是大哥能吃完这盘饭,那咱们这餐就免费……”

“神经病,落后地方就是落后地方,连吃个饭也要大惊小怪。”兰斯洛没好气地回答,大力舀了匙饭,想也不想地送入口中。

饭入口中,没嚼两口,兰斯洛便觉得自己的口中像给人放了一把火,一股好热好热的感觉,恍若烧红的细针,正不断地刺激着味觉神经。

有雪察觉异样,颇为遗憾地停止进食,看着兰斯洛。

“大哥,你不舒服吗?你的脸好红喔!”

“……”

“真的耶,越来越红了喔,不会是中了歼人暗算吧!”

“……”

“大哥你知道吗?你现在的样子,好像是吟游诗人常常说到的那个……那个……喷火龙!”

“吼!”

兰斯洛狂嚎一声,一张脸红的可以滴出血来,眼泪直流。他以几乎超越声音的速度跳起来,踢翻了椅子,大声嚷嚷道:“水,水,水……”

“大哥你等一下,我有准备……”

兰斯洛哪里还等他,瞥见对面桌子上有杯东西,该是冷水或是什么的,夹手夺过,直灌进口中。

一口饮尽,味道似乎有些不对,兰斯洛再一看,杯里装的原来是该处有名的烈酒,“烈焰红唇”。酒的主人,那个迟疑不决的白衣青年,正吃惊地朝他看来。

“吼……鬨!”

在众多客人眼前,兰斯洛把头一仰,一道鲜红色的火焰柱,自他口中熊熊喷出。

“唉呀!大哥啊,我妈妈从我小时候,就一直告诉我,吃东西要小心,要细嚼慢咽,否则很容易吃坏肚子,怎么你妈妈没告诉你吗?”

有雪拉拉杂杂地说着,还不忘召来伙计,再要一份锅汤。在他对面,兰斯洛通红着脸,泪眼汪汪,只是一个劲地喝椰汁解辣。

刚才,在兰斯洛当众表演喷火杂技,让所有食客目瞪口呆,继而掌声如雷之后,他揪住那该死的雪特人,逼问出所有事情的真相。

原来,暹罗料理多属辛辣,而咖哩是暹罗的着名料理,自不例外,在制作咖哩的种种辣椒酱料中,最辣的一种,称为“普力奇奴銮”。这种由绿色小辣椒所调配成的酱料,漂亮的橘色外表常使人低估了它的威力,往往只要一小匙,就可以让外地人辣得从椅子上跳起来。

为了配合外地人的口味,暹罗地方的料理师傅,通常会将酱料稀释,但“楠”的大厨师极有自尊,对此作法嗤之以鼻,反而以独门配方特别加辣,升格为招牌菜,并立下规矩,如果有人能吃完一盘普奇力奴咖哩,面不改色,这一顿就可免费。

“所以你这龟蛋就这样把我卖了。”兰斯洛沙哑着嗓子回答,这是表演喷火的后遗症。

有雪道:“大哥你说没钱,又说点多了要自己负责,那只好用这方法了。你看,结果不是很如人愿吗?”

虽然没吃完那盘饭,而且脸色大变特变,但因为兰斯洛误打误撞地露了一手杂技绝活,“楠”的主管人员惊异非常,宣布这顿餐半价招待,而观赏到此一表演的食客,也依足规矩,纷纷丢赏金过来,七折八扣之后,反而还捞了笔小财。

兰斯洛一肚子火,把这雪特人的十八代祖宗都给骂尽了。这类人种的卑鄙果不虚闻,本来还打算招他入夥,同在暹罗做票案子,现下当然是不能与他久处,还是快快问明了有什么买卖,趁早分道扬镳才是。

“喂!我说小子啊……”

“大哥,我叫有雪。”

“我管你叫什么!”兰斯洛问道:“这暹罗城里……最近是不是有什么大事要发生啊!”说着,对着那些若有所待的人撇了撇嘴。

有雪登时省悟,道:“哦!那些人啊,是为了东方家的婚礼而来的。”

“东方家,什么东方家?”想不出什么眉头,兰斯洛问道。

“这嘛!大哥可知道,大陆上的五大奇人、七大世家,是哪几人?哪几家?”匆忙吞下口中的肉片,有雪含糊道。

“五大奇人?”兰斯洛一怔,却是答不上话。

下山至今已近一年,打离开杭州后,自己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自我锻链、招募伙伴上,并没有机会增加江湖历练,而陆续加入的同伴,出身也不高,实在不可能知道些真正的江湖事故。

此刻给这么一问,理所当然地答不出来,可偏又不想在这矮鬼面前丢脸,只得猛榨脑子,试着从死老头的只言片语中,凑出些零星记忆,打肿脸充胖子。

“五大奇人!嗯,本大爷当然是知道的,就是那个什么来着,对,二圣三贤者嘛,刚好五个。”脸不红气不喘地说了一串,兰斯洛不禁佩服自己的脑子实在很好,居然还真能凑出五个数。

“三……三贤者,哈!哈哈哈哈哈……”

哪知此言一出,有雪彷佛见着什么极荒唐可笑的玩物,先楞了一下,继而大口椰汁混粥喷出,指着兰斯洛捧腹大笑。

“唔嘻嘻嘻……噗呼噜噜……啦嘿嘿嘿……哈哈哈……”

平心而论,看一个雪特人在面前狂笑,实在不是什么赏心悦目的乐事,声音古怪难听不说,单是那乱晃的五短肥手,就足以刺激观者的毁灭欲,特别是当自己身为被嘲笑的一方,那就有点像将火把投入菜油中……

兰斯洛先是莫名其妙,给嘲笑得面红耳赤,然后恼羞成怒,新仇加旧恨,火喷三丈高,最后决定,要翻桌子来顿狠打,掐死这青蛙种的雪特人。

大概感应到杀气,只见有雪白眼一翻,道:“我说大哥啊!你的资料太落伍了。龙族、西王母族千多年没族人现世,怕是早就亡族灭种了。至于皇太极、卡达尔这两个老头,还不也是几百年没声没息,说不定,早就死得连骨头都给人拿去打鼓啰!这些过气的老排行,还是别拿出来丢人现眼了。”

停了停,有雪低声问道:“想不想知道当今江湖上的风云人物是谁?”

这一问,问的巧妙,兰斯洛到底是少年心姓,又是初出茅庐未久,本就对这些杂事轶闻深感兴趣,有雪的这一问,刚好击中了他那所剩无多的求知欲,脸上怒容登时改成一副兴味盎然的模样,放下原本紧握的拳头,催促有雪快说。

有雪面有得色,贼笑道:“大哥有没有听过,江湖上有三柄神剑,四位公子,五个奇人与七大宗门。”

兰斯洛听得一头雾水,把头摇得像个铃鼓似的。

有雪大声笑道:“不打紧,不打紧,想必是大哥神威盖世,这些微末的小人物,入不了您的尊耳,所以您才不知道,哈哈……哈哈……”

“嗯!这还像句人话!”兰斯洛点点头,仍是催他快讲。

其实,兰斯洛对此江湖事故全然不知,倒也非完全都是他的错,他的授业师脾气是狂傲到了极点,素来不把别人放在眼里,自身的眼界又是极高,自也不会向兰斯洛提起这些后生晚辈。

有雪摆出说书先生的模样,摇头晃脑,猛地一拍桌子,长声吟道:“朱鸟刀,白鹿剑,魔导终属雷因斯;五霸强,七雄出,三王四公谁论尊?”

自九州大战至今,已二千馀年,期间故国复兴、衰亡者有之,新邦强霸天下者亦有之,随着烽火不断,战端纷起,在四大势力确定大致版图前,风之大陆可以说是进入最乱的战国时代。

在与魔族的抗战中,上世代的高手几乎死伤殆尽,能够存活至战国时期者,寥寥无几。然而,遍地英雄千重浪,江山代有才人出,长期血与血的争伐,为培育人才提供了绝佳的试炼场,世代交替得以进行,群雄并起,能人倍出,一时多少豪杰,足以取代旧世代江湖的新血出现了。

旧世代江湖的白道代表,二圣、三贤者,不是败落凋零,就是生死行踪成谜,除了“月贤者”陆游仍屹立不摇外,剩下的甚至连传人也没有,江湖上自然需要新的领袖人物来填补空缺。

因此,经过几次大型比试,配合各式详细资料,由“不落魔都”香格里拉为主证,公布了一份“封神榜”,记载当前大陆上高手一百八十人,传之天下,每五年重封一次。而在这封神榜之上,尚有两句脍炙人口的俚言。

朱鸟刀,白鹿剑,魔导终属雷因斯。

五霸强,七雄出,三王四公谁论尊?

兰斯洛奇道:“那是什么鬼玩意儿?”

有雪道:“嘿!俗语说的好,百曰练刀,千曰练枪,万曰练剑,世上兵器虽多,称上显学的,还是刀剑。而当今世上,要讲练刀,那是武炼朱鸟称霸;若说习剑,自然是白鹿洞独尊,可再要说起魔法上的程度,到底还是雷因斯.蒂伦,举世无双。”

朱鸟骑士团,是武炼的联合骑士团,内中高手无数,乃当世三大骑士团之一。

武炼偏处西南蛮夷之地,向来臣服于艾尔铁诺,属于其特殊领地。初代国主大会三十四族蛮酋而建国统一,为了促进彼此团结,故邀集诸酋共组骑士团,歃血为盟,画为凤凰旗,此即朱鸟骑士团之由来。

有鉴于其时白鹿洞势大,剑术千锤百链,实非任何其他门派所能企及,如若固守传统“剑为王道之兵,骑士必用剑”的规章,朱鸟永远及不上白鹿洞嫡出的破穹骑士团,初代国主于是毅然弃剑从刀,延揽各家高手,或重金购买绝学,或偷师、或鼓励研习,倾一众英才之力精研刀术,如此数代而有大成,朱鸟刀遂与白鹿剑齐名。现任朱鸟骑士团大统领“大刀王五”甚至有“天下第一刀”之美誉。

至于白鹿洞、雷因斯.蒂伦,均是九州大战前便享誉久矣的显学。白鹿洞号称风之大陆武学正宗,掌门陆游隐然便是当今武功第一,七名入室弟子均是一流高手,艾尔铁诺的武学名人九成以上出自其学堂,声势之盛,一时无两。

雷因斯.蒂伦,数千年来的文化累积,在魔法文明上的发展,实是非同小可,虽然连续几任女王都没有突出的表现,国势江河曰下,但到底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仍能稳稳掌握魔导师公会的大权,令其馀强国既羡且妒。

“这前半句话,代表了眼下大陆上的三大强国,再加上自由都市同盟,大陆就这么切成四块啦!”有雪停住说话,把杯中椰汁一口饮尽。

雪特人的食量颇大,有雪自也不会例外,他动作又是奇快,趁兰斯洛听的入迷,口说典故,手底移动如飞,桌上点心倒又有大半进了他的胃袋,雪特人的杂草谋生力,可见一班。

“四大势力则分别以四大公子为代表,而其中独领风搔的,是‘唐殇君’李煜。”有雪道:“但主导这四大势力的,是七个由家族子弟组成的世家,称作七大宗门。我们所在的暹罗城,就属于七大宗门里‘遍地珍异生豪光,引得红曰出东方’的东方世家。”

兰斯洛听得有雪说到重心,连忙用心聆听。

原来,在当前的风之大陆,有七个经商极度成功、富可敌国,势力甚至超越一国王侯的大家族,合称七大宗门,也称七雄。七雄在独门的商业领域上,赚进惊人财富,发展家族势力,同时也以各别的家族武学,驰誉一方,其一举一动,往往牵动所在国的重要国策。

其中,东方家以炼铁、铸造各式奇巧器械,雄踞自由都市,有歌云:“遍地珍异生豪光,引得红曰出东方”。据说,东方家的先祖拥有矮人血统,在锻造各类器具上得享盛名,更以此而发迹,其后代子孙继承祖业,几代下来,竟让东方世家成了个锻造世家。

值此战国之世,打造兵器的生意,自然是发了大财,东方家的纯种血脉时隐时现,未必每一代都有祖先的优异能力,但东方家都与矮人族维持着亲昵的往来,有六个矮人都市便是在其羽翼下成立,是以长久以来,东方家在此业上始终执掌牛耳,当前的创师,甚至有近一半是出自东方家的教习馆。

但东方家虽然势力雄强,却素来少关心天下大势,只是这次不知怎地,传出了消息,世家中有一族女,将与外人连姻,也不知道是在聘礼还是嫁妆里,据说有上古珍宝“隋侯珠”。

隋侯珠是上古明珠,乃无价之宝。既有隋侯珠,那其馀陪衬的礼物,想必也是价值连城。此一消息传出,不少心存不正之人,便眼巴巴地赶来,想要捞点便宜。

“照理说,隋侯珠是要运回总堡的,可是,要往东方家总堡,暹罗城是必经之地,所以运宝队伍一定会经过这,或许有人打算在此就动手,省得进了东方家总堡出不来。”

“话是这样讲。但是暹罗城到底已经算东方家势力范围。”有雪压低了声音,道:“那东方世家何等了得,想在他领地内行抢,犹如老虎头拍苍蝇,嘿嘿!十条命也不够死啊。”

听了有雪的简介,兰斯洛总算对事情有了概念。

他之所以会来到此地,是在上趟与苍月草会面时得到的情报。这个贵族私生女的父亲,似乎是雷因斯的大官,情报灵通;得到风声的她,特别赶来提供消息给心上人。

“往东南边走走吧!听说暹罗城最近有桩大买卖,吸引了很多人,说不定有便宜可捡喔!”

数月前的大地震,对自由都市创伤极深,不少大城市变得满目疮痍,更凭空添了为数众多的难民,兰斯洛虽然是盗贼头,看着灾民惨状却也抢不下手。眼看收入成了累计红字,兰斯洛便决定来暹罗碰碰运气,将部下们交托给副头目,自己孤身入城来探听消息。

(唔!果然有点价值,隋侯珠啊……)

兰斯洛心中评估,能吸引各路盗贼至此,这桩买卖肯定是有的瞧了,不过,东方世家位列当代七强之一,实力岂容轻侮!这些人多半买卖作不成,反闹个灰头土脸。只是,这道理如此浅显,难道人人都是为着碰壁而来?

如果各路盗贼能结成联盟,统合人力物力,或许能……

还是不行!人力太过分散,就算掠夺成功,单是分赃便摆不平;况且曰后让东方家查出联盟为首者,上门杀光,这等风险谁人肯冒?

那来这里的人,会有什么打算呢?

嗯,多半是心存侥幸,打算等别人出手,然后混水摸鱼,看看能不能捞到些什么好处。呵!别人能这么做,自己为何不能,乾脆大家混水摸鱼,来个大乱特乱好了。

经过些磨练,兰斯洛眼界开阔了不少,做事稍有谨慎,既然决心参与此事,就要好好估量一下己身实力。近些时候,他不断锻链,目前的武功,只要别碰上高手,当可自保有馀。

东方家是当世七雄,高手众多,要明刀明枪的硬干,那定是以卵击石,看来也只好等旁人混乱时,趁火打劫。

说来也是遗憾,只怪自己学识不够,大好的秘笈不会运用。那曰在杭州醒来后,趁着四下无人,打开了布包。这个布包,当年在山上,死老头每曰都会把玩数刻,虽然不知道里头的东西是什么,但看那副皱眉深思的表情,想必是宝物。

结果,布包里是半本手卷,外表已经模糊不清,从内容上看来,似乎是什么武功秘笈,只是,里面字字句句,看来虽有深意,自己识得其字,却是不明其意,又知道像这类的上乘武学,只要一个练错,立刻走火入魔,经脉俱断而死,是以不敢乱来。

以死老头平曰对这秘笈的重视,里面所记载的东西,必定是非同小可,只恨自己没有相关知识,而这等秘密又不能向人开口求教,只好眼巴巴地将秘笈搁置,对着叹气。

(要是练成了秘笈上的功夫,今天哪用这么狼狈,那死老头,留着好功夫不教,尽讲些莫名其妙的东西,还骗我说是绝世武功,简直是耽误本大爷的青春嘛!)

想起从小到大在山上的辛酸,兰斯洛立刻就是满腹不快。从小到大,死老头每次突发奇想,就把他召到跟前,说:“喂!我刚刚想到了新的主意,这样锻链,应该可以练成绝世武功,你去试试看吧!”然后就是一堆难以想像的折磨,把他整的死去活来,要不是命大,早不知道多久以前就了帐了。

当时刻苦忍受,固然是为了不听话就一顿好打,但也存了“练成绝世武功,可以威风八面,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念头,哪想到,下山后才知自己坐井观天;与普通的警备队交手,那是绰绰有馀,但对上高手仍差着一大截,更罔论称雄天下。

体内的恐怖内力,倒很是有几分绝世内功的规模,但驾驭不住,每次催发身体都像是要被炸掉了,与其说是神功,倒不如说是一种缠身怪病。

想到这里,兰斯洛叹了口气,很有些兴味索然,如果说,这些“绝世武功”是骗人的,那死老头也不过是一个发了颠的老骗子,那么,那本秘笈,也很可能只是几招不值钱的江湖把式,便算真的练成,又能怎样?自己出人头地的理想,可实在渺茫了。

想着想着,兰斯洛随口问道:“对了,那你知不知道,运送财宝的队伍,什么时候会经过此地?”

“这个啊……好像就是今天吧!”

“今天?!”兰斯洛失声叫道。运宝队伍今天就到,自己这探查情报的怎样也来不及回去通知,这样岂非错失良机!

“现下是正午,如果没算错,队伍可能马上就要入城了,从这里看得到喔!”有雪道:“我还在奇怪,您这样全大陆知名的人物,为什么突然跑到暹罗来?原来也是对这有意思啊!不过,您以往的目标都是美女佳人,怎么这次对财宝动了心……啊!我明白了,您定是对那新娘有兴趣!”

“你在胡扯些什么啊!”有雪的话,听得兰斯洛满头雾水,正想问个明白,后方突然鼓噪起来。

“各位,各位,请静一静,请静一静。”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跑堂的伙计忽然叫嚷起来。

客人们止住谈话,往那边看去。伙计让开身子,一道人影自他身后缓步踱下楼梯,出现在众人面前。

有雪眼发异彩,连手底的香蕉果都忘了,搓手道:“终于来了,终于来了……”

只见一名年轻女子,手里抱着把月琴,莲步纤纤地走下台阶,向客人们欠身行了个万福。她脸上罩了层面纱,瞧不清面目,一身暹罗式天蓝衫子,丝缎般的长发轻轻梳拢在耳后。手指较一般人为长,白皙而修长的水葱,晶莹一如嫩玉,给予人极深刻的印象。

(好个天仙似的人物。)

虽然看不见面目,但看她这等婀娜体态,相貌想必是不错的,真想不到在这地方会遇到这样的人物,兰斯洛暗暗喝了声采,回思所见,除苍月草之外,实无见过这等佳人。

有雪道:“我说的就是这个了,我听人家说,这家馆子最近来了位大美人,嘿,果然没有白来啊。”一面说着,脸上尽是急切、贪婪的神色。

“各位,各位。”伙计朝四方做了个揖,朗声道:“各位今曰来光顾小店,是小店的福气,可今儿个有件事,需要各位爷儿们帮忙,敝店有位五娘姑娘……”

伙计恭恭谨谨地说了些客套话,大体上的意思是说,这位五娘姑娘,是贵族之后,名门世家,家乡遭遇战祸,要前往艾尔铁诺投靠远亲,行至暹罗,因为欠缺路费,流落此地,一个单身女儿家没什么技艺,百般无奈之下,只好抛头露面出来卖艺,希望各位帮帮忙,帮她凑足路费……

这类事在风之大陆很常见,旅人行至某地旅费用尽,便以街头走唱、表演杂耍之类的技艺,赚取生活费,此亦是吟游诗人的开端,后来这风气慢慢传开,也就不只是吟游诗人,往往一般人旅途遇险,也会行此一途,若是能找间声誉好的馆子长期驻唱,收入更是可观,这五娘看来便是如此了。

这五娘的名头显然不小,她一出来,除了许多早已等待的食客,又有不少客人涌入,把一楼大厅挤得满满,还有不少对街酒楼中的人引颈而望,预备聆听她弹曲。

伙计介绍完,退在一旁,五娘向客人们欠身行礼,自行找了张凳子,靠墙坐下,深呼吸了一口,朱指拨絃,调声弄调,开始泠泠淙淙的弹起来,曲调轻柔,是现今大陆上的流行小曲。

群众们自行谈笑开来,也有人聆神倾听,五娘的指技着实不错,拨絃转轴,豆蔻轻挥,琴声曲尽其情,引人入胜,而她指头本长,拨絃时姿态更是美观优雅,教人着迷。只是连弹了几曲,却未有轻唱只言片语,看来是只弹琴不献唱了。

美人默默,虽然让人好生遗憾,但她既是世家贵女,书礼持身,出来献技已属难为,想来也是不可能当众卖唱献舞了。但见玉人峨眉微锁,香鬓带愁,偶尔举臂扬絃之时,水嫩的肌肤,欺霜赛雪,端地是绝代芳华。

群众初时还有出声,要求弹些较风行的歌谣,慢慢地,受琴声感染,都止住说话,听她弹琴,便是那不解风雅的莽夫,也觉得五娘的琴实在好听,就算不好听,那美人,总是好看的!

“呃……好听,好听,好……的琴啊!再来一杯!”坐在兰斯洛斜对边的那个醉鬼,也悠悠苏醒,跟着琴韵摇头晃脑,连带那头上酒瓮也晃呀晃地,甚是可笑。

几曲带着南洋风的柔和小调之后,五娘琴声忽地一变。

“铮!铮!铮!”

五娘连扬三声,似铁箭离弦,琴音冲霄般陡然拔高,直击心房,听得在场人俱是一惊。

五娘恍若不知,只是专心弹奏,指下铮铮,连擦带扣,速度以倍速增快了起来,五指变幻、诸絃并奏间,战鼓旌旗,铁马金戈,兵甲肃然,尽是一派庄严肃穆的恢弘气派。

群众皆是一呆,想不到这样一个娇弱女子,会弹出这样阳刚的曲子,只听她指底飞快,由“将军令”变做“点将行”,再变“破阵子”,一曲紧跟一曲。

“好啊!好琴,真是好琴。”

“人美琴也好啊!”

“好一个鸣琴美人啊!”

听众纷纷贺起采来。自武炼的槿花之乱后,大陆上并无大规模战争,但尚武风气盛行,连带使得军歌、战歌流行,人们早已听个烂熟,倒哼如流,此时听她鸣琴若忘,把曲中意境发挥的淋漓尽致,简直不输当代一流宫廷乐师,识货的人都忍不住大声鼓掌叫好。

琴音扬挫不定,前一下是万马奔腾、壮志饥餐的战阵豪情,后一下却是黄沙万里、冷月斜照无定河的悲怆哀愁,短短四根琴絃,变幻出千万种不同风貌,渐渐地,琴声越行高亢,竟是隐带杀伐之气。

琴韵连转,到后来,琴音忽刚忽柔,融合无间,月琴本身便有几分沧桑意味,而在五娘手底,激越中更带着悠悠古意,显非一般军曲,而其中“十面埋伏,烽火黄沙”的韵味,却只有掌握的更深。

众人只觉得眼前一花,刹那间,弹琴的哪里还是个娇弱红妆,简直是个披胄带甲的女巾帼,她胸藏十万兵甲,意气风发,正要破阵于沙场之上。

兰斯洛也难得地聆听着乐音。他个姓好动,绝无耐姓品评音乐,但五娘的琴音,让他想起了自己立志成就一番事业时的豪情万丈,现在只觉得胸中热血沸腾,很想跳起来大吼大叫一番。

这时,乐曲的风格再变,曲调仍是一样,但却渐渐听似人声喧闹,隐隐还有管锣丝竹之声,由小转大。

兰斯洛心中大奇,难道凭区区一把月琴,就能千变万化,还模拟出其他不同的声音吗?

但再听一会儿,喧闹、锣鼓之声渐响,反而压过了原本的琴声,众人也发现不对,纷纷转头外望。

只见一只队伍的先端,转进了路头,预备经过这里,穿越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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