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尔铁诺历五五九年十二月艾尔铁诺新领地金陵
皑皑白雪,漫无边际的飘洒而下,周围的建筑物,都被漆上了一层银粉,被房屋中的灯火一,雾气氤氲,在有心人的眼中,美的不像人间世。
来往的路人,穿着厚厚的皮衣,搓着双手,口中呵出热气,试着增添些温暖,皮肤因为寒冷,而显得有些冻伤,像这种冰点以下的天气,要是稍有不慎,说不定连耳朵鼻子都要被冻下。
“你好啊!”
“你也好啊!你家的媳妇该生了吧!”
“快了,就在下月月底。”
“平安就好,平安就好啊!”
两个相遇的路人,相互道贺,却又分离,再没几天,就是年关了,百姓们赶着办买年货,店家也忙着招揽生意,人们虽然忙碌,但却显得喜气洋洋。
“来啊!来啊!最新鲜的山鸡。”
“上好的烧酒,刚出窖的,客倌您尝尝吧!”
“桂酒酿汤圆,独家配方,十五铜币一碗,不好不要钱喔!”
商店伙计正努力增加业绩,金陵本富庶之地,民生经济也很稳定,虽说一般的平民百姓,会自制年糕、腌肉等基本料理,但还是也不少奢侈品,是必须上街采买的。
在众多的行人中,有个存在,显得特异,分外的引人注目。
严格说来,他不算行人,因为他根本没有行的能力。
他是个乞丐至少,没有人会对他的外表有其他联想。
几难蔽体的衣衫,残破的无法辨认,肮脏的泥浆、污血,教人一看之下便想掉头,皲裂的皮肤下,是许多烂疮,虽然在冰雪中坏死冻僵,但仍散发出心的臭味。
一个少年难忍恻隐之心,想去救济,却立即被同伴拉住。
这类的人,天晓得是惹了什么麻烦,落到这等地步,救了他,说不定反惹祸上身,而且看他这样,大概也不能医治了,反正这人衣衫单薄,在这等大雪天中,不用多久,就会变成一具冻尸,那时候,再来替他收尸吧!
他踽踽而行,这样说并不正确,因为他起不了身,只能靠两肩与膝盖来爬行,忍着刺骨的寒风,在地上匍匐前进,身上的伤口,在摩擦中破裂,却立刻给地上的冰雪冻住,连血也流不久,就这么样子,在雪地上拖出一行血路。
风好冷,地也好冷,身上的伤口好痛,但却又好似没什么感觉,自己快死了吗?
这大概是所有路人共有的预测吧!
这也和自己在三天前的想法相同。
没有人能想到,他在过往的三天里,就这么爬过了七百里颠簸的山路,就像没有人会想到,在一年前,他曾是翩翩美少年,意气风发,在金陵的武道大会上,独挫群雄,蠃得佳人青睐,扬名天下。
过往行人,见他可怜,虽不敢靠近,怕给传染疾病,却也会丢几枚铜币,当作施舍,他没有接,连看也不看一眼,还是持续爬行,只有在有个大婶抛了半个冷掉的馒头时,一口吞入,大嘴咀嚼。
他不能去捡这些钱,除了仅存的自尊外,也是为了要早一步到达目的地,他已没有别的力气,连伸手捡钱的力气都没有,仅能不断地重复蠕动,往目的地前去,那个他在绝狱中无时或忘、死里逃生后立刻浮现脑中的故园。
不知道过了多久,夜深了,周围行人散去了,当店家一一熄去灯火,他终于爬到了目的地。
在他的眼前,出现了一座巍峨宫门,玉阶琉璃瓦,红楼黄金塔,建筑豪华精美,一派宏伟气象,然而,诺大的庭院,仅在远处有两三盏灯火,其余的地方,杂草丛生,器物损毁,杳无人声,和宏伟的建筑相比,不觉生起荒凉的鬼气。
在过往的三千七百年里,金陵为唐国首都,九州大战前,也曾辉煌过一时,皇亲李白,就以剑仙之名,纵横风之大陆,无人能敌,后来王室内讧,一蹶不振,为魔族所灭,九州大战后,后人虽复国于斯,却已无复昔曰荣光,成了邻国艾尔铁诺的附庸。
十一个月前,艾尔铁诺大举入侵,第二军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攻破王城,唐国一夕灭亡,由于行动太过神速,唐军甚至还来不及抵抗,就被歼灭,可笑的是,正因如此,金陵的建筑、唐国皇宫并未遭到战火的洗礼。
但之后的发展就让人笑不出来了,接任负责驻守的第三军,展现了完全不同的作风,“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是他们奉行的口号,无视于第二军团长 “善待亡国遗族”的劝喻,第三军对李氏王族赶尽杀绝。
位列王亲而遭斩杀者,不下数百,成年男子全数当市腰斩,幼儿活埋,女子发配官家为奴,行为劣迹者充军边关。
更有甚者,有位身怀六甲的宫女,被确认怀了王室后裔,却因为执法的军官好心,决意私下为其开脱。不料,遭到同僚密报,宫女连同该军官,全数遭到逮捕,处以极刑,两人被数柄烧红的长枪所贯穿,在火焰中哀嚎至死,而第三军的高层,将此事美其名曰“三人行”,为侵伐史写下了残酷而凄厉的一页。
他缓缓爬近半颓圮的宫墙,看着里面的一草一木,地上的血迹,被捣毁的雕像。
据说,地上的鲜血,是第三军在斩杀王族时所留下的,此刻看来,格外惊心。
“疴哿哿……”
张开喉咙,已经嘶哑的喉管,仅能发出些许的怪声,难以想像这是以前人人称羡的优美歌喉,在监狱的那段时间,狱卒敲碎了他的臂骨、腿骨,为了怕他曰后反击,又割断了他手足的神经,当体内的毒素发作,逐渐往上蔓延,那天下无双的俊美容貌,就这么毁了。
举目四望,尽是疮痍,那大石龟,是他小时候攀爬过的,那半折的古树,是他小时候最爱去的地方。
那时候,一切都像春guang般美好,宫廷的武将对他的剑技赞赏有加,父亲更期许他是先祖李白后的第一人,每当剑技比赛获胜,他就会带着奖章,跑到心爱的人身边,把荣耀分享于她,当小小的手,把早就预备好的花环,放在他的头上,他便会搂着她,纵情欢笑,再没有任何事,比这更让他欢喜了。
想起过往种种,他痛哭失声,充满了悔恨。
那一天,若不是同门师兄为他庆贺即将新婚,若不是他在毫无防备下喝了那杯酒,艾尔铁诺怎能趁他毒发,攻灭家园?不,倘若他一身武功犹在,那群鼠辈怎敢妄动唐国分毫!
激动之下,他撑起身子,拼命的叩头,让额头在地上磕出一个个的血印,宛如雪中红梅,怵目惊心。
他对不起父亲、母亲,对不起那许多叔伯,对不起那些年幼,甚至尚未出世的弟,也对不起那殉节而死的忠贞臣民,因为自己的肤浅,造成了这无可弭补的祸事。
艾尔铁诺王室,忌惮他的武功,虽然明知这人已成废人,仍不敢掉以轻心,由皇帝曹寿秘赐下“牵机药”,要令他蜷曲而死。
天可怜见,不知是为了什么缘故,饮下牵机药的他,侥幸不死,只是昏迷,被失察的兵卒随手弃尸山沟。
当他从水沟中醒来,唯一的念头,便是再见故园一眼。
这个意念,支撑着他不死,并且横越七百里山路,重回金陵,途中数度险些不支,都在这未了心愿的遗憾下,又重新爬了下去,现在,他终于回到这里了。
在不知是第几下的叩头后,他颓然倒地,所有的力气,都已用光,额头的血也已干涸,唯一可以做的事,便是等死了。
可是,他不愿死啊!
他想复仇,想重建家园,想要重新抢回她。
然而,即使他武功仍在,身体完好如初,这些也是莫大难事,更枉论如今。
现在的他,比废人还不如,他甚至不敢说出自己的身份,只要艾尔铁诺知晓他尚在人间,必定不计代价的要他一死。
自己已走投无路了,师父虽是大陆上的绝代高手,但看师兄待己如此,师父却不闻不问,想必也是默许了那么,放眼大陆,是没有人能帮自己报这血海深仇了。
既然如此,还是死了吧!
脑里的念头还没消逝,他的瞳孔突然暴睁起来,在不远的前方,地上有几片金屑,亮晶晶地,甚是动人,是艾尔铁诺军队拆卸宫廷宝物时落下的。
虽然相隔了段距离,雪中视线又不清,他还是一眼便认了出来,那是他的金莲花。
当时,宫内有名舞姬,名叫娘,舞姿美的像天仙下凡,为了追求舞蹈的美,为了博佳人一笑,他不惜巨资,在宫廷大殿以黄金铺造,铸成金莲花,令娘舞于其上,此等佳事,成为国际美谈。
唐宫被破,艾尔铁诺王廷欲睹金莲舞,特命军士将金莲花拆卸回国,不料娘撞柱殉主,金莲舞自此成绝响。
“呜呱呱……呜……”乍见旧物,故人音容,历历如在眼前,他激动的难以自己,哑着嗓子,哭喊出声,他挪动身体,向金屑爬去。
尚余半尺,气力已尽,任他怎么努力,就是再抬不起身子,原已遗忘的冰冷,此刻全袭上心头,手足麻木,直挺挺的趴倒在地上。
大雪未停,天地无情,白雪皑落,逐渐掩埋一切,也盖住了他大半身体,在他头发上结了白霜。
周围一片死寂,仅有微弱的心跳声,而当这最后的声音也停下,就是他告别人世的时候了吧!
(老天对我,到底是好还是坏呢?居然还成全了这最后的心愿。)
很奇怪的,当生命走到了尽头,脑里竟然有这想法。
不管是喜是悲,这人间的一切,将再与他无关了。
“嘿!好像还活着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