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躺在地上,看着电闪雷鸣,脑子里想着不知道被雷劈会是什么滋味。
也是,在那天夜里她又有了希望,如果可以很好的活着,谁又真的愿意去死抗战老兵之不死传奇。
她遇到快要枯萎而死的小玉,原来十几年前她第一次掉到这里时,她的血侵染到小玉身上。如果此后她一直用血喂养它的话,小玉也可以很好的活着,但是她当时被救的太快,小玉来不及跟她说上话。
于是,他们一别之后,她的人生就是等死,小玉的人生也开始等死。
直到她再一次来到这里,小玉用尽最后的能量让她重生。
所以,遇到她,小玉也很倒霉。
当她再次睁开眼时,从三十三岁变成二十岁,她还是看到林锋那张焦急的脸,但这一次她清醒的知道,她将会有一个不一样的人生。
林锋目不转睛的看着陷入深思中的人,从几何时那个总是呆在阴暗中的丑小鸭变得这么····
不是光彩夺目,而是一种内敛的光华。
上下班经过的人越来越多,齐昭格不想引人注意,就摇头说道,“不好意思,我还要回家带孩子。”
难道男人都是这样?越得不到的越是上赶着,即使她已经有孩子。这一世,林锋并没有回到家乡,而是知道她在这里后,辞了原来的工作就跟着来到尚都市,并在隔壁的商业楼上班。
因他经常来找自己,沈娟知道林锋是她的同学,而且还是一个外表这么出『色』的男子,她私下早就打听过,林锋在他的新公司混的很出『色』。
据说老板的女儿对他很赏识,估计这也是他这么快就升职的原因吧。
狗改不了吃屎。
齐昭格猜测他缠着自己的日子,或许很快就要结束。
提到孩子,林锋就很生气,“尚都市生活消费这么高,你就那么点工资,你说说你做什么不好,收养那么多孩子做什么?
咱们是老同学,我是关心你才这么说,我知道你很有爱心,但是也要根据自己的能力来做,将他们送到孤儿院不是很好么······”
林锋知道她曾经有过一个男朋友,但是,一个小混混又怎么能跟自己这高材生比。女人最会的就是欲擒故纵,只要自己再加把劲····
结不结婚的先两说,毕竟自己这么好的条件。
今生今世,她齐昭格还能这么平静的站在他面前就是因为她有了孩子。
一饮一啄皆有定数,如果不是当初生不如死,她也不会重生,也不会有那么可爱的女儿。
“我的孩子怎么样,是我自己的事情,与你无关”。
重生的第一眼,她本以为再见到他,她一定会恨不得杀了他。但那时她心中全是重生的喜悦,她不止一次感谢天,感谢地让她能重新来过。
再后来,她被那群人控制,每天想的都是保命。她不敢流『露』出对他任何的恨意,那群人都是人精,被看出来,他们一定会制造机会杀掉林锋,那样她只会陷入更深。
之后,她终于顺利解脱,确疲于奔命,每天劳碌只为赚取最基本的生活费。
现在再见到他那副嘴脸,简单的恶语相向有什么用,要的就是有机会就将他整的生不如死。
这一世,她不会恨他,因为他不配让她记在心中。但是,她会为前世的自己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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